读经:创22:1-24 来 11:17-19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 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引言:本章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吩咐他献以撒为燔祭的历史。这件事构成亚伯拉罕对神信心与顺服的最高试验。 这重要的一章曾经给多人不必要的困扰。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神果真吩咐亚伯拉 【神试验亚伯拉罕–献以撒】(22:1-24) 读经:创22:1-24 来 11:17-19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 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引言:本章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吩咐他献以撒为燔祭的历史。这件事构成亚伯拉罕对神信心与顺服的最高试验。 这重要的一章曾经给多人不必要的困扰。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神果真吩咐亚伯拉罕献他的儿子以撒作燔祭。可是,神的目的并不在这项吩咐上要确实达到杀死以撒的地步。神开始就想要阻止以撒的死,虽然神的心意刚开始没有启示给亚伯拉罕直等到最后关头,为要把握此一事件的真正意义。就如所罗门的断案,我们不能仅仅看这事件的一端,我们必须窥其全貌。 一;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1~2节) 创 22:1这些事以后,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这些事以后,”即第廿一章生以撒、赶出以实玛利、与亚比米勒立约等事之后。亚伯拉罕住在别是巴已经10年多(参21:34)。当他的生活比以前安舒得多的时候。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神要试验他,为的是使他成为更有信心的人(来11:17)。神是无所不知的,他并不是需要藉试验才能得知亚伯拉罕的存心,但用试验的方法来造就属祂自己的人。神要知道人的心如何(申8:2)。而是藉此使受试验的人显出他实际的光景,因而能更深认识自己。 “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这试验是神主动开始的。神试验的目的乃是要赐福给人。 申 8:16又在旷野,将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是要苦炼你,试验你,叫你终久享福。 “他说:我在这里。”当神试验的时候,亚伯拉罕说“我在这里”。 神要是把我们放在一些环境中试验,我们也要说“我在这里”正如亚伯拉罕一般。凡是临到我们身上的事都是神所许可的,叫你终久享福。? 创 22:2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此节有三个命令词(神说):“带着”(take),“去”(go),“献”(offer)。这三个命令词可代表在圣经里,神向祂的教会所要求的一切事奉活动。 “你带你的儿子,”不是献任何别的事物,乃是献神凭着应许所赐给你的。 “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所要献的,乃是你惟一的盼望。 “你所爱的以撒,”要你爱神胜过爱儿子。以撒是神所赏赐给亚伯拉罕的,如今神却来向他要回;神乃藉此显明:我们是否爱神比爱祂所赐给我们的人、事物更深呢(约21:15)?主好像不向我们要那我们所不爱的,却向我们要那我们所爱的;神亲手取去我们最心爱的,为要证实祂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无可取代。 我们若爱父母、儿女过于爱主,就不配作主的门徒(太10:37)。 “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献给神不照我们自己的喜好与拣选,乃是照神的旨意(林后8:5)。一切属灵的经历都必须根据“神说”;你我所说的都不算数,只有神说了才算数。神吩咐亚伯拉罕要在摩利亚的一座山上献他的儿子以撒。 在摩利亚地的山可能是围绕着耶路撒冷的山。这“摩利亚”,在圣经里面只出现两次。另一次在历代志下,就是所罗门王建造圣殿的地方。 代下 3:1所罗门就在耶路撒冷,[耶和华]向他父大卫显现的摩利亚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场上,大卫所指定的地方,预备好了,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 有些圣经学者建议亚伯拉罕受到神吩咐献他儿子的地方与以后在耶路撒冷的献祭有关(G. Vos, Biblical Theology P. 108)。很可能圣经提到这种关联。不然的话,神为何要吩咐亚伯拉罕去一个较远的地区,在这一个特别的山上献他的儿子以撒呢?唯一可能的回答,就是说这个特别的山与后来特别救赎历史有显著的重要性。 在这建造圣殿的地方,于主后691年,回教徒在那里建造了一所寺院。如今他们用约旦王胡笙为这寺的装修而捐献的80公斤的黄金来把它的圆顶盖起来了。世人称它为金顶寺(Golden Dome),是在1994年4月才落成的。
在这所寺院里有一块大磐石,正是献以撒的祭坟,是他们的传说,若是这样,摩利亚山和耶稣被钉在各各他山是不会相距的太远。 “把他献为燔祭,”“燔祭,”是用火把祭物全烧,产生馨香之气献给神,故表示完全归属于神。神在此处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作燔祭,并不表明我们所信的神像摩洛那样要人献自己的儿女为祭(利20:1~5),祂的目的并不是真要杀死以撒(参12节),乃是要证实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 如今神也要我们献上,神虽然不要求实际的人身献祭,但要求信徒至死忠心(启2,10),因为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罪人成为挽回祭(罗3:25)。 现今神要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从今以后,不再为自己活,乃为那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从亚伯拉罕到今天,这4000年来,神仍然要我们像亚伯拉罕一样完全事奉祂。 我们要把我们的生命当作活祭来献给神我们的救主也是何等的不配。? 二;亚伯拉罕遵命顺服(3~10节) 创 22:3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清早起来,”亚伯拉罕大概是在夜间得到神要求他奉献以撒的呼召,故本节是形容他立刻顺从神的话,照神的指示而行;这也是他单纯信靠神的明证。 亚伯拉罕得到的是一个很困难的命令,他毫不迟疑地马上顺服,这是一件很值得注意的事。亚伯拉罕并没有说,“这件事是非常严肃的,需要多多祷告,我要召集全家在一起,作十天的祷告会,我们可以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 有些现代的信徒,用祷告来当作逃避顺服神的方法。他们要藉着祷告求神“引导”来拖延作个决定。 比如一个基督徒,祷告求神的引导是否他们要离开一个败坏的、背道的宗派,来加入注重圣经的改革宗教会。这是一个人很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时候,所需要的并不是祈祷,乃是立刻采取行动。当我们把祈祷当作避免去作很痛苦、不愉快、很尴尬的决定的时候,这个祈祷就成为一个逃避的路线。当祈祷成为一个代替物的时候,这样的祈祷就是犯罪。信徒几时得着神的话(明白神在圣经中的吩咐),就要立即遵行,不可迟延(诗119:60);如果稍微犹豫,或是看环境,恐怕心就刚硬了。我们对于神的命令,只能毫无犹豫地顺服,不能与神争辩,也不可和属血气的人商量(加1:15~16),否则我们的事奉和见证就要受损。 “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表明他的准备真是周到齐全。亚伯拉罕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他不是消极做事,而是积极准备一切。 “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亚伯拉罕并没有在这样清楚的命令上,藉此祷告神求神引导进行拖延或逃避。没有,他在决定上立刻顺服。 “信而顺服”是亚伯拉罕得胜的秘诀;信心是他顺服的根源,顺服是因他对神有信心(参8节)。 创 22:4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以撒被献为燔祭的地点是从亚伯拉罕住处有一段相当的距离。从别是巴到耶路撒冷约有80公里的路程(21:31)。若要步行,就要20个多小时(Ron.Pal.iii.App.66,67,by Keil)。那么“清早…起身”(3节)的亚伯拉罕,每天都要行走约8个小时以上的路,所以第三天能够到达摩利亚山(耶路撒冷)。 . . . → Read More: 【神试验亚伯拉罕–献以撒】(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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