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创22:1-24
来 11:17-19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 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引言:本章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吩咐他献以撒为燔祭的历史。这件事构成亚伯拉罕对神信心与顺服的最高试验。
这重要的一章曾经给多人不必要的困扰。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神果真吩咐亚伯拉
【神试验亚伯拉罕–献以撒】(22:1-24)
读经:创22:1-24
来 11:17-19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 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引言:本章是神试验亚伯拉罕,吩咐他献以撒为燔祭的历史。这件事构成亚伯拉罕对神信心与顺服的最高试验。
这重要的一章曾经给多人不必要的困扰。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神果真吩咐亚伯拉罕献他的儿子以撒作燔祭。可是,神的目的并不在这项吩咐上要确实达到杀死以撒的地步。神开始就想要阻止以撒的死,虽然神的心意刚开始没有启示给亚伯拉罕直等到最后关头,为要把握此一事件的真正意义。就如所罗门的断案,我们不能仅仅看这事件的一端,我们必须窥其全貌。
一;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1~2节)
创 22:1这些事以后,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这些事以后,”即第廿一章生以撒、赶出以实玛利、与亚比米勒立约等事之后。亚伯拉罕住在别是巴已经10年多(参21:34)。当他的生活比以前安舒得多的时候。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神要试验他,为的是使他成为更有信心的人(来11:17)。神是无所不知的,他并不是需要藉试验才能得知亚伯拉罕的存心,但用试验的方法来造就属祂自己的人。神要知道人的心如何(申8:2)。而是藉此使受试验的人显出他实际的光景,因而能更深认识自己。
“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这试验是神主动开始的。神试验的目的乃是要赐福给人。
申 8:16又在旷野,将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是要苦炼你,试验你,叫你终久享福。
“他说:我在这里。”当神试验的时候,亚伯拉罕说“我在这里”。
神要是把我们放在一些环境中试验,我们也要说“我在这里”正如亚伯拉罕一般。凡是临到我们身上的事都是神所许可的,叫你终久享福。?
创 22:2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此节有三个命令词(神说):“带着”(take),“去”(go),“献”(offer)。这三个命令词可代表在圣经里,神向祂的教会所要求的一切事奉活动。
“你带你的儿子,”不是献任何别的事物,乃是献神凭着应许所赐给你的。
“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所要献的,乃是你惟一的盼望。
“你所爱的以撒,”要你爱神胜过爱儿子。以撒是神所赏赐给亚伯拉罕的,如今神却来向他要回;神乃藉此显明:我们是否爱神比爱祂所赐给我们的人、事物更深呢(约21:15)?主好像不向我们要那我们所不爱的,却向我们要那我们所爱的;神亲手取去我们最心爱的,为要证实祂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无可取代。
我们若爱父母、儿女过于爱主,就不配作主的门徒(太10:37)。
“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献给神不照我们自己的喜好与拣选,乃是照神的旨意(林后8:5)。一切属灵的经历都必须根据“神说”;你我所说的都不算数,只有神说了才算数。神吩咐亚伯拉罕要在摩利亚的一座山上献他的儿子以撒。
在摩利亚地的山可能是围绕着耶路撒冷的山。这“摩利亚”,在圣经里面只出现两次。另一次在历代志下,就是所罗门王建造圣殿的地方。
代下 3:1所罗门就在耶路撒冷,[耶和华]向他父大卫显现的摩利亚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场上,大卫所指定的地方,预备好了,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
有些圣经学者建议亚伯拉罕受到神吩咐献他儿子的地方与以后在耶路撒冷的献祭有关(G. Vos, Biblical Theology P. 108)。很可能圣经提到这种关联。不然的话,神为何要吩咐亚伯拉罕去一个较远的地区,在这一个特别的山上献他的儿子以撒呢?唯一可能的回答,就是说这个特别的山与后来特别救赎历史有显著的重要性。
在这建造圣殿的地方,于主后691年,回教徒在那里建造了一所寺院。如今他们用约旦王胡笙为这寺的装修而捐献的80公斤的黄金来把它的圆顶盖起来了。世人称它为金顶寺(Golden Dome),是在1994年4月才落成的。

在这所寺院里有一块大磐石,正是献以撒的祭坟,是他们的传说,若是这样,摩利亚山和耶稣被钉在各各他山是不会相距的太远。
“把他献为燔祭,”“燔祭,”是用火把祭物全烧,产生馨香之气献给神,故表示完全归属于神。神在此处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作燔祭,并不表明我们所信的神像摩洛那样要人献自己的儿女为祭(利20:1~5),祂的目的并不是真要杀死以撒(参12节),乃是要证实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
如今神也要我们献上,神虽然不要求实际的人身献祭,但要求信徒至死忠心(启2,10),因为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罪人成为挽回祭(罗3:25)。
现今神要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从今以后,不再为自己活,乃为那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从亚伯拉罕到今天,这4000年来,神仍然要我们像亚伯拉罕一样完全事奉祂。
我们要把我们的生命当作活祭来献给神我们的救主也是何等的不配。?
二;亚伯拉罕遵命顺服(3~10节)
创 22:3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清早起来,”亚伯拉罕大概是在夜间得到神要求他奉献以撒的呼召,故本节是形容他立刻顺从神的话,照神的指示而行;这也是他单纯信靠神的明证。
亚伯拉罕得到的是一个很困难的命令,他毫不迟疑地马上顺服,这是一件很值得注意的事。亚伯拉罕并没有说,“这件事是非常严肃的,需要多多祷告,我要召集全家在一起,作十天的祷告会,我们可以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
有些现代的信徒,用祷告来当作逃避顺服神的方法。他们要藉着祷告求神“引导”来拖延作个决定。
比如一个基督徒,祷告求神的引导是否他们要离开一个败坏的、背道的宗派,来加入注重圣经的改革宗教会。这是一个人很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时候,所需要的并不是祈祷,乃是立刻采取行动。当我们把祈祷当作避免去作很痛苦、不愉快、很尴尬的决定的时候,这个祈祷就成为一个逃避的路线。当祈祷成为一个代替物的时候,这样的祈祷就是犯罪。信徒几时得着神的话(明白神在圣经中的吩咐),就要立即遵行,不可迟延(诗119:60);如果稍微犹豫,或是看环境,恐怕心就刚硬了。我们对于神的命令,只能毫无犹豫地顺服,不能与神争辩,也不可和属血气的人商量(加1:15~16),否则我们的事奉和见证就要受损。
“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表明他的准备真是周到齐全。亚伯拉罕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他不是消极做事,而是积极准备一切。
“就起身往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亚伯拉罕并没有在这样清楚的命令上,藉此祷告神求神引导进行拖延或逃避。没有,他在决定上立刻顺服。
“信而顺服”是亚伯拉罕得胜的秘诀;信心是他顺服的根源,顺服是因他对神有信心(参8节)。
创 22:4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以撒被献为燔祭的地点是从亚伯拉罕住处有一段相当的距离。从别是巴到耶路撒冷约有80公里的路程(21:31)。若要步行,就要20个多小时(Ron.Pal.iii.App.66,67,by Keil)。那么“清早…起身”(3节)的亚伯拉罕,每天都要行走约8个小时以上的路,所以第三天能够到达摩利亚山(耶路撒冷)。
“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自从顺服了神的话之后,内心承受即将‘失去爱子’的煎熬,到第三天才得回爱子(参12~13节),故这是使我们想到主耶稣钉死十字架后第三日复活(太16:21)。
“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他从远处望见,内心深信神能叫人从死里复活(来11:19)。
创 22:5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
亚伯拉罕所带的仆人有两个。现在他要跟他们分离,可能是因为他怕这两个发动人情来拦阻他献祭的行为。所以亚伯拉罕只带着以撒上山。
“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表示要存着单纯的心去敬拜神。
“童子,”指未成年的男子,以撒此时至少已是十几岁的少年,或甚至已经二、三十岁了,故他能身负燔祭的柴 (参6节)。

当时亚伯拉罕对两个仆人所说的话很奇妙,那就是“回来”的原文(nashubah,we may return)是第一人称,复数动词,意为“我们会回来”。若把以撒献上,应该是我会回来才对,但他说,我们会回来,表示他相信“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羔羊”(8节)。他讲这话并不是突然或是偶然的事。他在三天的路上,有足够的时间思考神奥秘的旨意,结果他相信神必有奇妙的方法,使二人能回来,因为祂是全能的神(17:1)。
亚伯拉罕相信献上以撒之后,神能叫他复活(来11:17~19),故他在本节所说的话,应是凭信说话,而非诓言。
创 22:6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
“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他的儿子好像还不懂他父亲所信的神的旨意。以撒要把柴背上去,这是像耶稣基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去(约19:17,赛53:4—6)。
“火与刀,”象征父神公义的审判。

创 22:7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
“父亲哪”的原文意为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我儿”,都是有感情的称呼。
“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以撒在这里疑惑,这次父亲要献祭和平时预备的不一样,把最重要的燔祭的羊羔没有带上。对亚伯拉罕来说,以撒所问的问题并不是意外的。
创 22:8亚伯拉罕说:“我儿, 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这个回答真的是对神的大能与神的可靠而发出的,亚伯拉罕把一切的事情都放在神的手中。亚伯拉罕是在信心里说此豫言,因他相信神必会叫以撒复活(来11:17~19),因为他所信的神是创造天地的全能者(17:1),他相信耶和华是永生的神(21:33)。故他所要献上的,乃是神所预备的。
“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在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时候,神真的预备了一只羊羔。从后面的历史发展来看,我们知道神为我们预备更美得羊羔就是主耶稣,他乃是神的羊羔。
来 10:5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 [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约 1:29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创 22:9他们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
以撒还不知道作什么,当他们到达了指定的地点。“他们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就是后来的耶路撒冷,“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现在亚伯拉罕就不能再向以撒隐瞒。虽然圣经中把以撒描述为「童子」,但其实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有人说当时以撒已经是17岁左右(Lange),但犹太历史家约瑟夫(Josephus)说,以撒现年已25岁了,他的父亲约120多岁了,明显可知,如果以撒愿意的话,可以反抗或逃走。
“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捆绑”﹝原文字义﹞意将祭牲的四肢缚起来。亚伯拉罕把以撒的手脚都捆绑起来。他捆绑了他的儿子,如同捆绑动物一样。这少年人以撒是个有力气担负燔祭的柴上山的人(参6节),而亚伯拉罕则已经是一个老人了,由此可见,以撒并未挣扎,自甘被老父捆绑。正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徒8:32)。故本节是豫表主耶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2:8)。
他是甘心愿意的将自己献上,甘心愿意的让他父亲摆在祭坛上。这就是想起主耶稣基督甘心愿意的献上祂自己为担当世人的罪这项真理。
基督甘心乐意为世人的罪牺牲了祂的性命。这由约翰福音10章17-18节证实了,在那里耶稣说: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在这里我们看见两项真理:(1)耶稣并非是被逼违反祂自己的意思去受苦受死;(2)在圣父与圣子之间有一个绝对的和谐与目的的一致性。就是说圣父所愿意的,就是圣子所愿意的。同样,以撒并不是被逼违反他自己的意思被献为燔祭,在亚伯拉罕与以撒之间,也有一个一致性的目的完全的谐和,假如亚伯拉罕强逼以撒去违反他自己的意思,那么困难可就太多了。
有其父必有其子:顺服神的父亲,造就了顺服父亲的儿子。
父子两位虽然不知道结果会如何,但他们在神所指示的山上,按照祂的命令,顺从神到底了。证明亚伯拉罕的信心如何。他的信心又是单纯,又是实际(来11,17,太15:8,结33:31),因为他相信神能叫死人也复活(来11:19)。
创 22:10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
“伸手拿刀,要杀,”表明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祭,不是装装样子而已,乃是有实际的行动,并且是作到最后的一步了。
现在他要用刀来杀他的儿子,如同宰杀动物一样。当亚伯拉罕正要用刀杀他的儿子的时候,他带着一把刀就是为着这个目的,“神知道有勇敢拿起刀来的手,必不能在完成献祭的事上有所犹豫”。

罗 4:17亚拍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神曾亲自应许以撒的出生,又说他的后裔要多如海边的沙,天上的星;神既然改了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名字,为的是叫他们成为多国的父,多国的母。亚伯拉罕相信神他要杀儿子,神也必定要叫他儿子从死里复活。亚伯拉罕所行的确实与希伯来书11章那里所提的解释完全相符,那就是亚伯拉罕相信以撒要从死里复活是出于神的大能。
亚伯拉罕相信父子二人可以一同回家(22:5)。这时亚伯拉罕信心的被测验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亚伯拉罕的生平中凡事都是以神为第一,这件事已经表显得淋漓尽致。虽然神并没有要以撒的献祭发生,祂的确也是要亚伯拉罕在他的心中把以撒献上,我们应当体会到神在每一个儿女身上要求至高的敬虔,不但只对亚伯拉罕有这样的要求,对每个信祂的人都有同样的要求。虽然神没有要我们每一个人受那种至高的测验,他仍然要求每一个信徒有同样的,绝对属灵的敬虔。神在人的生活当中要求有绝对的优先权。如果我们没有把神在生活中应占的地位给祂,我们就是拜偶像的。
亚伯拉罕已经证实他是敬畏神的。想想在现今有很多人也说他们敬畏神,或相信神,或服事神,然而他们是在为自己、为世界而生活。今天有许多人明目张胆的违反神的诫命,然而他们还自以为义的说,他们并没有作什么错事。今天仅仅是一个挂名的基督徒,往往是心安理得被人公认的教会的好教友。亚伯拉罕不仅是说他是敬畏神的;他也证明他真的是敬畏神的。
在新约(雅各2:21-22)我们看到有这样的话: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可见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圣灵在这里所默示的话是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就是他信心实际的证明。
我们知道亚伯拉罕信神能够叫以撒从死里复活。这在亚伯拉罕那一方面说明了一个惊人的信心。
来 11:17-19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 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我们必须知道,在此以前圣经并没有记载人们死而复活的事。书念妇人之子(王下4章),或睚鲁的女儿或伯大尼的拉撒路,这些死人复活都是亚伯拉罕以后的事。
亚伯拉罕信心的试验显得更严肃。他所相信的是由于两项有关神的事实所推论出来的,那就是他知道神是真实的,即(1)神的能力与(2)神的可靠。他知道神是全能的,他知道神在祂话语上是信实的,就是神是可靠的,把这种对神的认识与神吩咐他献以撒两相对比,亚伯拉罕就相信神能够,也必要叫以撒从死里复活,为的是神的应许可以藉着他得到应验。
三;神阻止亚伯拉罕杀以撒(11~12节)
创 22:11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当他要杀他儿子的那一瞬间,耶和华的使者迅速的来了(或者说耶和华的使者一直在他们身边观察着)。“耶和华的使者,”就是神自己,因为第1节的‘留下不给我’,证明说话的就是神。
本章的1—10节说“神”,11—19节说“耶和华”,表示掌管人生命的创造主“神”有权柄叫亚伯拉罕献祭,不叫亚伯拉罕杀以撒的是要完成契约之神“耶和华”。
耶和华的使者(基督)呼叫亚伯拉罕的名字两次:“亚伯拉罕!亚伯拉罕!”
(a)耶和华神当然禁止人身献祭。(b)亚伯拉罕要杀以撒的行动是实际的,又是紧迫的状态。(c)提醒他名字的意义(参17:5)。(d)亚伯拉罕的顺从已经合格(12节)。(e)神已经预备了一只公羊(13节)。
创 22:12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
此节是神告示亚伯拉罕被试验合格的话。“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两次的“不可”表示神爱惜以撒的意思。神爱惜以撒比亚伯拉罕更深。神爱我们也比我们的父母更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