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路一九:九

  “撒该站着,对主说,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一九:八)撒该这项行动应作何解释呢?或有人要说:他因救济穷人,或以四倍还给所讹诈的人,就得了救。耶稣怎样答复他这明显夸耀自己德行的话呢?“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注意这一点:“今天”这人已百分之五十的收入,也是如此。偿还讹诈的行动,并无救赎作用。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听起来岂不是满公道吗?然而其中毫无救恩之意。

  “固然,有时人在尚未发觉自己,正被吸引来就基督之前,也会以自己的罪行可耻,而自动地放弃一部分的恶习。”(拾级就主第三四页)实情研究如何呢?他们正被吸引归顺基督。“但无论什么时候,他们若出于真诚向善的心意而力图改革,这就是基督的能力在吸引他们了。”(同上)我们也承认是基督的能力,激励撒该偿还四倍,并捐上百分之五十的收入。但救恩不在乎此。“有一种他们未曾察觉的感化力,在心灵中运行,于是良知因而觉醒,外表的生活也就改善了。当基督吸引他们仰望祂的十字架,目观祂被他们的罪孽所刺透时,诫命便深入他们的良心中了。他们生活上的过犯,心灵中根深蒂固的罪愆,也都向他们显露出来了。”(同上)这非但关乎他们的行为,也涉及他们实在的情形。“于是他们便开始略为领悟基督的公义,而慨叹说:‘罪是什么,竟必须付出这样大的牺牲……真的需要以如此的大爱、如此的痛苦、如此的屈辱,才能使我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吗?’”(同上)“当人接受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时,救恩就必临到他。”(历代愿望第五五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