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弟兄,从前住在四川,那时交通不便,常走石板路或是山上的羊肠小径。如果是在白天,又是天晴,走路是没有问题的;若在夜间,而又下雨,走这样的路,真是非有亮光不可!

有一次,这位弟兄就在这样的一个晚上走路。那时,他的住处是在山顶,手里没有电筒,也没有火把。在黑黝黝的夜里,下着毛毛细雨,路上满了烂泥浆和小洼 子;他又戴着一副不合度数、近视而又散光的眼镜,摸索前进,真是步步艰难。正在这时,忽然看见后面远处有人拿着灯火过来。他就决意停下来,让那人先行,这 样便可沾他一点光。可是走不到几步,那人转入另一条小路上去了,叫他只好「望火兴叹」!不久,又有另一个人拿着手电筒赶上了他。他拚命紧追在那人的后面, 希望赶快结束这次可怕而又艰苦的行路。但是亮光究竟不在自己手中,所以行不到半里路,已被那人远远拋在后面了!这样的沾了好几个人的光,直到深夜,方才回 到住处。但已弄得满身泥浆,疲乏不堪了!那一次他深深尝到没有光行路的痛苦!

圣经说:「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信徒也是在黑夜赶路,必须自己要有亮光。可惜今日许多信徒,在神的话语上自己没有亮光和启示,总是沾着别人的「光」 行路,听听这人,跟跟那人,始终不会直接跟从神!弟兄姊妹们,只有神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必须殷勤虔读祂的话语!「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 上的光」(诗一百十九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