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可否請唐牧師在「神醫」與「福音的本質」做更清楚的解釋。並且解釋馬
……..可福音十六章十五到十八節,尤其是十七、十八節與福音的相關。
答:大家打開馬可福音。你們知道不知道最古的公正典,最古的抄本裡面,這一段不在裡面,你懂嗎?The most ancient context does not include this section. 所以這一段在最古的古抄本沒有出現。但是我不因為這樣就說這一段不是聖經。因為許多許多到了二、三世紀的經文都有了這一段。但是最古的沒有發現這一段。所以這裡我是提到一些聖經的歷史事實給你們知道。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二十節: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信而受洗的人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好,請你們大家注意。「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什麼毒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請你注意,「隨」著他們,是不是?你們讀嘛!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是不是?所以這是福音的本體,或是福音以外相隨的事?你看清楚了沒有?你傳福音有神蹟隨著你,所以「福音」和「醫病」是兩件事。福音是基督的死與復活。醫病是這位主的能力所行的一些神蹟、奇事,有神蹟奇事隨著你。
許多時候,當一個剛剛到一個地區的福音使者在傳道的時候,有神蹟、奇事與他同在,這是歷史事實,我們不能否認的事情。特別是當那些沒有所謂正統的傳道人在那裡平信徒傳道的時候,好像沒有權威印證,神就特別憐憫他們,給他們一些神蹟、奇事來印證他們講的是真的。但是這些隨之而來的,隨著他們的印證的本身是能力印證,而不是福音的本身。「基督耶穌降世,為要醫治病人」,有沒有這樣的話?(沒有)「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1 章 15 節),有沒有這樣的話?所以福音是對罪、對撒但,對死亡,基督藉著死與復活得勝所帶出來救贖的能力,這是福音。福音是神的能力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福音就是「藉著基督的死,使人的罪得著赦免,藉著基督的復活使人領受生命,上帝的義,藉著基督的十字架賜給人」,這個是福音。
好了。第二、隨著「他們」,這是一個集合名詞 (collective noun) ,不是「每一個」人。換一句話說屬於主的人中間這些傳福音的人,「這些」就是神的教會、耶穌的身體,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這樣,教會裡面就發生這樣的事情。有一些人就把這些當作每一個人都有的。所以有一些人就把這些擴張到一種錯誤的解經,就要試驗這些真實不真實。美國加州就有一些人就真的拿蛇來玩了;因為耶穌講這個話,你看!就叫毒蛇咬他,結果死了。你不要跟上帝開玩笑!你不要開玩笑嘛!這是真的事情,十多年前,那些人就死了。
James Jones 喝了毒藥,結果九百多人都死了。那麼你說「耶穌的話不成就了嗎?」我告訴你,這些話不是開玩笑的話。這些話是說有一些的人在整個教會的歷史裡面,有福音同在的這個團體裡面真的有人被蛇咬了沒死。事實證明保羅給蛇咬了沒有死(參:使徒行傳:28 章 5 節),對不對?他們以為他就要死了。保羅把蛇摔到火裡面,結果蛇死,他沒有死。他們就驚奇他為什麼沒有死?為什麼呢?應驗了這一節的話。但不是你每一個人拿一條蛇來試試看。
第三樣,在這裡告訴我們,有人吃了毒藥沒有死。我認識一位傳道人,曾經在印尼做傳道,叫林正嚴牧師他就遇見過這樣的事情。他在達雅族山地的地方傳道、傳道。有一天經過大宴會以後,第二天早上有一個土人從他的帳棚裡面爬進來,爬進來之後以很可怕的神情和眼光看著他:「你是人?」如果人家問你「你是人?」你怎麼回答?「你問什麼?」「你…. 是人? 」「當然是啊!」「你是 Jason Lin…. 」「是啊,我是林正嚴牧師啊」「你… 你還活著?」「為什麼你會問這個問題呢?」他說:「昨天那一餐東西,放在你裡面的藥是四倍普通人毒死的藥;你吃了為什麼你還活著?」他就把這段聖經打開給他看。耶穌說:「你們吃了毒藥不致於死,你們被毒蛇咬了也沒有事」,不是每天你說「那我也要」,你放毒藥試試看,「主啊,你同在!」我看可能你會死。所以,不要把神的話隨便開玩笑。神的印證在需要的時候,神蹟、奇事會出現。你不要以為我不相信神蹟奇事。我有十多次的經驗趕鬼,是神趕不是我趕,我奉主的名趕。我為許多病人禱告醫好了。神醫,不是我醫,真的事情。就在最近這一年多我在雅加達那個新的教會,就裡面有很多人禱告,很重的病好了。奇妙!我過去都沒有感覺到說有這樣神奇的事會產生,神正在印證一些事情。但是我告訴你,每次我禱告,我不是說:「你一定好!」我不講。我為他懇切禱告,我說:「主啊,你給我們權柄為病人禱告,照你的意念。」我們禱告完了,照你的意思,不是照我的意思,順服主。
我不用醫病的辦法來呼召人聽道,因為聖經沒有這個例子。凡是聖經沒有的,我不用。我不用「神醫大會」來呼召人,我不說如果你沒有再講方言,你的福音就不「全備」,我不講這樣的的話。方言是神賜給人,聖靈照著自己的意思賜給人的,不是我的事。如果一個人強求,或者逼人一定要學方言才表示有聖靈的話,他就加上了沒有方言沒有得救。那就在神的話語上加添了一些的事情。
這裡提到了你們就要「趕鬼」。我告訴你,「趕鬼」和醫病不一樣的。我不知道你發現過沒有?現在請你注意,聖經提到「醫病」是恩賜,從來沒有提到「趕鬼」是恩賜,一次都不提。所以我告訴你,醫病是恩賜,趕鬼是權柄大家說(重覆)。我從前不知道的。我十七歲奉獻做傳道的時候,有一天我去為一個病人禱告。我說,「主啊,求主幫助他,求主你醫治他,若是你肯,求你給他好,求主叫撒但離開他,求主給他信心…. 」禱告禱告…. 那個時候我很熱心,禱告完了之後我走了。第二天,我的媽媽再去的時候回來對我講一句話:「你知道不知道主與你同在了?」我說「常常同在,每天同在啊」有什麼奇怪?她說,「不是啊,你昨天去禱告以前,那個房間充滿鬼。」我說:「如果我知道我就不進去了。」因為那個病人老老的就在那裡對他的太太說:「叫他們出去。」他的太太說:「什麼?」他說:「這個,那個」就指來指去全房間都是鬼。「你叫他們出去,太熱鬧了,這個房間太吵了,叫他們出去!」他太太毛骨悚然看來看去一個都沒有,那個時候我就進來了。我進來了以後我就奉耶穌的名為他禱告禱告…. 以後我就再出去了。他說:「那個人是誰?」「那個就是唐崇榮嘛,年青人嘛!」那時候我十七歲。他說:「奇怪,他禱告到一半的時候有一個名字唸出來鬼都跑掉了。」因為我說「主啊,奉耶穌的聖名求你叫撒但離開他」,我也不知道;我就講這句話,鬼都走了。所以他說:「那個什麼名?」她說「他大概是在講耶穌的名字。」他說:「唉呀,是,你要叫他為我禱告,耶穌的名有這麼大的能力,我不知道。」好了,從那一天以後我知道了,我從前知道耶穌,知道,知道,知道…. 現在我「知道!」了。那個知道,知道…. 和「知道」不一樣的!從那天開始我知道權柄在聖徒的身上。你們要知道你們每一個人的身上已經有最大的名了。你要知道撒但怕你,你還怕鬼就不好意思了!懂嗎?怕鬼的舉手,老實講。誠實!誠實!怕鬼自己不敢睡的舉手?這些舉手的人有盼望了,那些不舉手的人很危險。好,我再給你一次機會,老實講,怕鬼的舉手?啊,你看,怕沒有盼望快快舉手。手放下來。為什麼說舉手的人是有盼望?因為這些人很誠實,而這個是正常的,連彼得跟隨主都會怕鬼。你說聖經上哪裡有說彼得怕鬼?有嗎?有!耶穌在海上走他以為是鬼(參:馬太福音: 14 章 26 節),對不對?所以他們就懼怕起來,表示做了門徒還會怕鬼。所以你會怕鬼很正常。基督徒不是反常人,基督徒也不是正常人,那你說「糟了!基督徒又不反常,又不正常,那基督是什麼人?」基督是「超常人」大家說(重覆)。大家說感謝主!你明白嗎?鬼怕我,不是我怕鬼。所以如果鬼來叩門的時候,你不必怕。「開門!」你說「誰?」「鬼!」「等!在外面等。」你吩咐牠等。牠說「快快開門」「等」,你說:「主啊,你開吧!我沒有辦法。」但是你必須要有 Jesus in your heart. 如果耶穌不在你裡面你要對誰禱告呢?所以「主啊,你開罷!」耶穌說:「誰?」「鬼」。「你開嗎?」「不,我奉你的名,主啊,我是屬你的嘛。所以你開門好了,因為你是屋主,我是跟隨你的。」耶穌開門。外面那個鬼急死了,「快開!」等到門被打到快破了,耶穌一開門,他一看!「對不起…. 找錯號碼。」牠就跑掉了。感謝上帝!你相信嗎?阿們?聖經上說,「在你裡面的比在世界的更大」(參:約翰壹書: 4 章 4 節)一、二、三「在你裡面的比在世界的更大」。把「你」改成「我」,講「你」 做什麼?一、二、三──「在我裡面的比在世界的更大」,今天晚上再怕鬼?怕鬼不怕鬼?「不怕」,口裡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