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从前有位姓张的农夫,娶妻王氏,只生一子,还有年已老迈的寡母在堂,因家中工作需人,就为儿子娶了一个养媳,好帮理家务。王氏性情凶悍,对这能婉承其意的养媳还不太虐待,但对婆婆则非常不孝,不仅在吃穿方面吝啬苛刻,日常相处时更是常常疾言厉色相向,婆婆年老拿碗不稳,有时打碎好碗,她就为婆婆预备一只破碗。一天老婆婆拿着破碗滑倒了,破碗也跌碎了,战战兢兢的,爬又爬不起来,王氏见状正要怒骂时,养媳大声喊着说:“俺的老妈妈啊!您把这破碗打碎了,将来俺用什么给俺的婆婆盛饭?”一面说着,一面将老嫣嫣扶到屋子里。王氏听后反复思想,到我年老时如果她这样待我,我怎么办呢?于是痛悔前非,对婆婆比自己的独生儿子还好,待媳妇也象对亲生女儿一般,一家人陶陶融融,非常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