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会中所发生的另一件大恶,乃是弟兄们彼此争讼。关于处理信徒中间的纠纷,《圣经》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基督曾亲自赐给人清楚的教训,说明这样的事件应当如何办理。救主曾指示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
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5-18)
对于那些已经忘掉这一明白指示的哥林多信徒,保罗用毫不含糊的口气、写出了劝告和责备的话。他问道:“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
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
撒但经常想要在上帝的百姓中间引起猜疑不信,离间疏远,和恶毒怨恨的事。我们往往被引诱,甚至在没有真实根据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那些爱自己过于爱基督和衪圣工的人,必定将私人的利益列为首要,且要几乎不择手段地维护并保持这些利益。
甚至连许多看来似乎是正直的基督徒,也会因骄傲与自尊而不愿私下到那些他们以为犯错误的人面前,本着基督的精神与他们谈话,并彼此代祷。当他们以为自己受到弟兄的损害时,有些人甚至宁愿用法律解决,而不肯遵从救主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