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仆人都必须通力合作,以仁慈谦恭相待,“彼此推让。”(罗12:10)对别人的工作不可有恶意的批评,不可加以破坏;也不可结党分派。每一蒙主委以福音信息的人都有其特定的工作。各人都有他自己的个性,一个人的个性原不应埋没在任何别人的个性中。

然而各人也必须与弟兄协力合作。上帝的工人应当在他们服务的岗位上打成一片。任何人都不应以自己作为规范,向自己的同工讲无礼的话,或以属下对待他们。各人都当在上帝督导之下作自己所奉派的工,并受其他工作人员的尊敬、爱戴,和勉励。他们应当共同努力促进圣工的完成。

保罗在致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书信中多方强调这些原则。使徒提到“基督的执事”乃是“上帝奥秘事的管家;”关于他们的工作,他说:“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衪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上帝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2-5)

任何人都不可在上帝的各个仆人之间作何评判。惟有主是各人工作的评判者,衪也必赐予公正的赏赐。

这位使徒又在书信中直接提到那在他的工作和亚波罗的工作之间所作的比较说:“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