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以前曾经一度为哥尼流和他亲友悔改、以及和他们交往的事,与他的弟兄们辩论。那时他曾述说圣灵如何降在外邦人身上,并宣称:“上帝既然给他们恩赐,象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上帝呢?”(徒11:17) 现在,他又以同样的热忱和力量说道:“知道人心的上帝,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
现在为什么试探上帝,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这轭并不是十诫的律法,象一些反对这律法约束权的人所主张的;彼得在这里所讲的乃指仪文律法,就是因基督钉十字架而归于无效的。
彼得的话语使会众愿意耐心听取保罗和巴拿巴述说他们为外邦人工作的经验。“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上帝借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雅各也断然地发表他的意见,说明上帝的旨意乃是要将衪所赐给犹太人的同样特权和福惠也赐给外邦人。
圣灵认为最好不要将仪文律法强加在外邦信徒身上,众使徒对于这事的看法与上帝圣灵的美意是一致的。雅各是当时会议的主席,他最后的决定是:“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上帝的外邦人。”
这就结束了那一次的讨论。我们从这件事上足以反驳罗马天主教会所主张的教义——说彼得是教会的元首。那些作教皇的人都自命为彼得的继承者,其实他们这种托辞自命是毫无《圣经》根据的。彼得一生中并没有什么事足以证明他是被擢升高过他的弟兄,作至高者的代理人。如果这些自命继承彼得的人真能效法彼得的榜样,他们就必甘心情愿与弟兄们保持平等的关系了。
在这一次的事例上,雅各显然是被选为宣布会议所作之决定的发言人。他所作的宣告说明仪文律法,特别是割礼,既不应勉强外邦人遵守,也不应劝告他们遵守。雅各设法把一项事实印刻在他的弟兄们心中,那就是外邦人归服上帝已经在他们的生活上有了很大的改变,所以必须谨慎,不可拿一些不甚重要而足以引起烦扰和疑惑的问题难为他们,以免他们在跟随基督的事上灰心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