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过去一向以上帝所命定的礼节自傲;许多已经悔改相信基督的犹太人仍觉得上帝既曾一度清楚地指明希伯来人敬拜的方式,他决不至再认可其中任何条款的更改。
他们坚持要将犹太人的律法和仪式并入基督教的礼节之中。他们的悟性迟钝,不能辨识一切牺牲的祭礼无非是预表上帝儿子的死,而且在他死时,预表已与实体会合,所以在衪死后,摩西所制定的礼节和仪式就不再有约束力了。
保罗在悔改之前,曾以为自己“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3:6)但自他心意更换之后,他就清楚地认识到:救主的使命乃是作为全人类的救赎主,并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他也看出活泼的信心和死板的虚礼之间的区别。那交给以色列人的古代礼节和仪式在福音的光照之下,就具有了新颖而更深远的意义。这些礼仪所预指的事既已实现,则凡住在福音时代的人就不必加以遵守了。至于上帝十诫不变的律法,无论如何,保罗仍是在灵意和字句两方面都遵守的。
有关受割礼问题的商讨,结果在安提阿教会中引起了不少辩论和纷争。最后,教会教友惟恐继续辩论以至在他们中间引起分裂,便决定差派保罗、巴拿巴和几位教会中的负责人一起往耶路撒冷去,将这事提交使徒和长老。他们在那里可以会见从各地教会派来的代表,和那些到耶路撒冷来参赴最近节期的人。此时此际一切的论争均须停止,直等到全体大会作出最后的决定。那时大会的决定必定为全国各地的教会所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