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太一九:一六
这里所提的是一位行为主义者。与他同类的也满多。约翰福音第六章记载:一大群人来到耶稣面前问祂:“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上帝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作上帝的工。”耶稣在此立时撒开行为主义,而指出与祂自己有关系的重要性。
那一个人问:“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祂就向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怪了!难题已临头了。听起来似乎耶稣自己也在主张行为主义。
耶稣原来晓得没有什么人,靠自己的能力能遵守诫命。祂晓得我们得以进天国,非靠遵守诫命。但祂还是这样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那少年财主就问祂:“什么诫命?”“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那少年就回答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说起来他是一个完全的人,一个行为主义者。他的生活表现得甚好,不作什么坏事。于是耶稣就向众人显露祂话里的实意。“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你还要来跟从我。”
耶稣并非时时向寻求真理的人,把底蕴一语道破。实际说来,祂待人处事非常的灵巧,因祂有从祂父那里所领受的智慧。
“我当作什么事,才能得永生?”遵守诫命就是了。我已经遵守了。真的么?容我再给你另一个诫命看看。祂就给了他另一条诫命。而那少年人就低下头来,踢踢脚前的尘土。耶稣乃向这个人显明,他外表上虽是一个完全、成功的行为主义者,但内心却是空虚的。他也真是无能为力。须知,我们各个人若真诚的归向基督,也都必须达到这样的地步。我们必须承认,靠自己的能力一无所成,应放弃自己的成就,凭我们实在的情形来归服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