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中的神,是一位随自己美意掌管历史,藉审判和怜悯的作为,向个人和国家影显主权的神。要把书中关于这伟大的神的智慧、大能、和真理等教训全部写出来,篇幅是不够的。总言之,除但以理书之外,整本圣经对神的权能多面性的真理,再没有更生动、更持续的描述了。
面对着巴勒斯坦的巴比伦帝国的大能和威荣,和后来使以色列在任何人为的尺度下都像侏儒的世界各大国,但以理书却戏剧性地提醒说:以色列的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诸天掌权”(四 26),神的手掌握历史的每一时刻,而“历史”(history)实在不过是“神的故事”(His story),是他永恆计划的展现,而最终凯旋胜利的国度,是神的国度。
“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四25,参五21)这中心真理,就是但以理在第二、第四章教训尼布甲尼撒的,在第五章(1823节)提醒伯沙撤的,是尼布甲尼撒在第四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大利乌在第六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但以理在第二、第九章祷告的根据,在第—、第六章反抗权柄的信念,和他的朋友在第三章反抗权柄的信念,以及神在第二、第四、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至十二各章向但以理启示的精要。
神知道且预知万事;他的预知乃预定( His foreknowledge is foreo。dination);因此,他在世界历史和个人命运两方面,都有最后的判决。他的国度和公义最后必得胜,因人或天使都不能阻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