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二十三篇被称为“大卫之诗”,它可能是大卫年老的时候,缅怀往事,瞻望未来而作的,今天的犹太人一般在准备吃饭的时候颂读它。这首诗为普世人所喜爱,被誉为“《诗篇》中之珍珠”,其柔和纯净的光芒令每一双眼睛都新奇。这首简洁同时又极富深度和内涵的诗篇,带给无数人以安慰和盼望。犹太人喜欢它,基督徒喜欢它,多忧多愁的不可知论者也喜欢它。它被裱挂在医院的大厅,被写在监狱的墙上;小孩童朗朗上口,亦为临终之人轻声诵吟。它叫软弱者得刚强,叫困苦者得安慰,幽暗中之人见到它就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它也叫绝望中之人生发活泼的盼望。
这首诗是大卫属天的牧歌,其敬虔与诗意相当,甜美和灵性内涵超越非凡,这是一首超越的颂歌。除了每一个基督徒怀中都有的音调之外,它不需要其它的音调。大卫以满怀的感恩和喜悦拨动心弦,深情地歌唱:“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The Lord is my shepherd, I shall never want.”这里的牧者,指的是照管羊群之人,是指牧羊人。牧羊人是古代近东一种最为人熟悉的职业,自古就有许多人喜欢用牧者来称呼当时的政治领袖和他们的神明。圣经当中也有不少人是牧人,比如说最早殉道的亚伯,还有以色列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牧羊时被呼召的摩西和大卫。耶和华,更被称为是“以色列的牧者”。但是唯有《诗篇》二十三篇清楚地道出“耶和华是我的牧者”,他不仅是全人类的牧者,更是我的牧者——与个人有亲密的关系。当大卫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的时候,他的暗喻是“我是他的绵羊”。
在我们印象当中绵羊是非常地温顺而且清洁的。但实际上,它有的时候相当顽固、倔强,智商也不高,很难驯化。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驯绵羊师,或者说绵羊翻跟斗,绵羊特技的。它也不会自己搞卫生。我们见过猫洗脸,也见过狗洗澡,小鸟呢,也在鸟浴盆里洗羽毛,但是有着一身厚厚的毛的绵羊它弄脏了也不知道自己去洗干净。我们图画上看到的那雪白的绵羊,乃是牧人劳动的成果,他把它们一只一只都洗干净。还有,在上帝所创造的动物当中,最没有办法照顾自己的就是绵羊了。绵羊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它跑得也不快。所以,我们听过芝加哥公牛队,或者说西雅图海鹰队,但从来就没听过华盛顿绵羊队。为什么?因为绵羊它没有攻击性,也没有防御能力,谁愿意当绵羊去挨人家欺呢?难道大卫就不能想个更好的比喻吗?毕竟他击败过歌利亚,也胜过了扫罗,建立了一个复兴的、强盛的大卫的王国。难道他不可以说“耶和华是我的司令官,我是他的勇士?”勇士多威武啊,穿着制服,拿着武器,佩戴勋章,当他大步流星地行进的时候,谁都欢呼鼓掌;或者说“耶和华是我的灵感,我是他的诗歌?”诗班的服侍是令人欢呼雀跃的,因为结的是嘴唇的果子;又或者说“耶和华是我的国王,我是他的大使?”当大使开口说话的时候,谁不驻足聆听呢?可是当上帝的绵羊出现的时候,它说话,它唱歌,它行进的时候,谁会察觉到它呢?只有它的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