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来水笔刚发明出来时,我曾购买过一枝,它应当好用,但是使我大失所望。我要用它,它不能满意的服事我,有时还要把我的指头都染上墨水。我最后对于 它绝了望,又买了一枝。现在我所用的这一枝,很令我满意,我要写字的时候,它不使我受到任何的难为。但我仍保留着前一枝,它仍旧睡在我桌子的抽屉里。每次 我要整理行装,预备旅行的时候,它若能说话,我想一定可以听它说:「唉!这一次主人仍不带我出去;有一个时候,他没有我不能出门;但是现在,却再不用我写 一个字。我已有多日不被使用了。」我以为这个比方,正是保罗所说:「自己反被弃绝」(林前九27)的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