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掳之民从巴比伦回来以后,那些富裕的犹大人往往直接违犯了这些命令。每当穷人必须借钱来缴付王的税款时,富人就借给他们,但索取高利。他们又要穷人以田地为抵押,借此使不幸的债户逐渐陷于极穷困的地步。很多人迫不得已,只有将自己的儿女出卖为奴,而且他们也似乎没有改善自己处境的希望,没有赎回自己儿女或田地的办法,他们的前途只有日益加重的艰苦和永久的穷困与奴役。其实他们和他们那些较为富足的弟兄,原都属于同一国家,是在同一个圣约之下的子民。

这些穷人终于将自己的境况向尼希米述说了。他们说:“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儿女已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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