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美·费明芮《胜过宗教之灵》
第三章 在宗教的泥淖中空转
宗教之灵透过其名——宗教——来操作时,最有果效。 宗教使人依循一套特定的规条和仪式,而不需要倚赖与神的关系。我们被罪咎感或者恐惧感所驱策,藉着各样的仪式、惯例以及职责所引领,而不再是出于我们认识了那位独一的真神,也不再倚靠祂在爱中透过圣灵所要引导我们进入的自由和真理。宗教束缚我们,限制了我们的潜力。惟有那种个人与神的亲密关系才能使我们得自由,并释放我们,去成就我们生命的终极目标。
当神的子民都能开始实践各自生命的目标,而不只是履行一些宗教规条,仇敌和牠的工作就要面临完全失败的危险。然而,复兴与神大能的运动,常因宗教之灵在教会(基督的身体)暗中的渗透而受到阻扰:没有任何其它东西像宗教本身对基督的身体带来这么大的伤害。
仪式主义
由于宗教之灵仿冒神的计划与目标是如此汲汲营营,那些直接受到宗教所影响的人,常常根本不会察觉自己受到蒙骗。他们真心相信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基督徒常受到愚弄,以致去守各项宗教的仪式。
所谓仪式,被定义为「一套带着特定意义,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的言词或动作,每次固定被持守着」是否所有的仪式都不好?当然不是。例如:守圣餐、婚礼、按牧礼或洗礼、坚信礼等等仪式,全是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这些仪式都很好,能帮助我们了解当有的行为准则,和不可逾越的规矩。
但是,当这些仪式僵化成行礼如仪,我们不再是出于爱,荣耀神,以及与神持续交流的关系,而只是拘泥于这些仪式本身,问题就来了。当我们开始只守着这些仪文,不再时时跟随圣灵而行,那么就会落入宗教之中,无法在神的国度结出果子归给神。
就拿救恩为例。有许多人认为只要他们归属于正确的教会,或者做好宗教的事,他们就得救了,我的丈夫劳福就是这样。他在很保守的基督教家庭里长大,每天早餐时,全家人都有一段聚集灵修的时间。在信义会十八年,他从来没有在主日学上缺席过一次,还因此得了十八个全勤奖牌。这样,他理所当然地假设:既然家人都是基督徒,自己肯定也是基督徒。直到三十二岁那年,他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个挂名的基督徒,于是开口邀请耶稣进入他的生命中,作他个人的救主与生命的主。
罗马天主教的人认为只要去告解了,或者重复背诵一定数量的祷告文,就算得救了。浸信会的人则认为,必须全身都在水中浸透才能得救。
每个主日上教堂,参加主日学,或者领受浸礼等等,有什么不对吗?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些都是好事。问题是,当我们开始只倚赖这些事,而不再倚靠神的灵时,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落在仪式主义的范畴。这些事情可能让我们觉得很好,又相信自己把事情做对了,却一点也不讨神喜悦。
宗教之灵用两种方法,将我们绑入仪式主义里。第一,我们为那些旁观者的益处来进行这些仪式,确保让我们表面上看起来毫无差错,而且还让合宜的人来看我们做合宜的事。
其次,透过宗教的迷信,把我们绑入仪式主义。以为只要做这做那,就会得到保护,不会遭遇凶恶:或者神就不得不为我们做某些事。因此,我们变得受到执行某些仪式的捆绑:藉着进行某种仪式,以期得到特别的结果,而不再单单倚靠神自己。换句话说,当人陷入这种宗教迷信,就是表示仪式比神更有能力。
为了让人存着这种宗教迷信的宗教之灵侵入并附着于人性的两大破口:第一是恐惧,第二是人想要操纵神的欲望。 下面分别就这两方面加以论述。
恐惧
任何迷信都是来自恐惧:例如,相信路上看见黑猫经过是不祥的兆头。或者,打破镜子会走七年霉运,或者,碰到十三号星期五就害怕会遭遇凶险恶事。宗教迷信的目的是想要趋吉避凶,就像随身带着兔子脚,墙上挂着马蹄铁,戴上宗教的饰品以求保护,或者刻意翻开圣经的某个经节那一页。
有些基督徒日夜不停地播放赞美诗歌,或者在家里每个镜子上贴圣经经节,他们似乎相信赞美诗歌或者这些经节会带着某种超然的保护力量。尽管这种「基督教」的迷信方式看来好像比世俗的迷信更文明了一些,然而,这许多信徒的心态同样落在迷信的桎梏中,一如那些活在非洲、亚洲或拉丁美洲原始文化的民族一般。再一次,问题不在于赞美的音乐或贴在镜面上的经节,因为这两者都是好的。问题在于这些信徒是因出于恐惧而如此做;他们把信心建立在他们做的这些事,而不是相信神爱他们,相信神乃是他们最大的保护者。
举教会里两个姊妹为例,一个名叫多萝西(Dorothy,化名),另个叫南西(Nancy,化名),她们都长年在脖子上挂着金色的十字架的项链。多萝西热爱主耶稣,与祂有着深入的关系。她喜欢戴着这金十字架作为她信心的象征,也向周围的人见证她乃是神的儿女。几年来,她从未将项链拿下来,因为这可以日夜提醒她神时时与她同在,因此,在任何情况她都可以倚靠祂。
相对地,南西则是一个热心上教会的人,参加诗班,又是妇女事工的领袖。而且固定参加每星期三晚上的祷告会。 可是对于自己无法控制的许多事物,南西常常活在恐惧之中。她担心遭遇车祸、遭受攻击、过敏反应、天灾……等等。持续担心「要是…..怎么办?」让她的心灵饱受折磨。她心中暗自相信,胸前所挂的金十字架可以保护她免受那些环伺周围的恶魔所侵害。几年来,她从未将项链拿下来,因为她认为只要一拿下来,立刻就会有破口,让她所担心的灾难有机会临到她。
多萝西的金十字架是她对神信心的一种感情的象征,而相对的,南西的金十字架,却已成为她生命中的驱邪符或护身符。相较于肉眼看不见的神,南西更相信这个她看得见的金十字架带着超自然的保护能力。这就是宗教之灵如何透过;恐惧进入人生命中的典型伎俩。
恐惧驱使人陷入仪式主义,是从两方面着手的:第一, 从人对可能临到的凶险的恐惧,就像南西那样。第二,从人对无法取悦神的恐惧,因为他们相信这时神就不再保护他们,甚至会容许不好的事情发生以作为惩罚。这种想法是出于迷信,绝不是从个人与神的关系而来。必须藉着进行一连串仪式来取悦神,只会迫使我们走进宗教,并远离那种神渴望与我们每个人建立的心对心(heart-to-heart)的关系。再者,我们会发现仪式永远做不完。必须不停地做这做那——仪式性地,好让凶险不致临到,或讨神喜悦。换句话说:仪式主义就像车辆的轮胎陷入泥淖中空转,没错,轮子确实在动,可是车子却前进不了。事实上,轮子愈转,就陷入愈深。
试图操纵神
另外一种人类的倾向,被宗教之灵用以使人上钩,至终落入宗教迷信之陷阱的,即人类透过操纵来控制的欲望。这时,宗教之灵让我们相信:只要做了某些事,神必会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来回应;换句话说,我们有办法操纵神来做我们要祂做的事。结果,一些在圣灵的引领下原本是很好的事, 当它转变成宗教的仪式时,却被用来满足我们自己的欲望。
我看过人接受宗教之灵的驱使去禁食,而期待神为他做这或做那。还有些人则是点烛、焚香、每天读多少章圣经、 每天要三次祷告某些祷文,或者遵循某些五花八门的繁文缛节——目的是要引起神的注意,好成就他们的欲望。但是, 千万别搞错了:我们不可能用任何方法去控制神。不管我们做了多少宗教仪式,都不能叫神做任何事。相信我们这么做就有效力,乃是宗教之灵傲慢的谎言。
神喜悦为叫我们得益处而行动。祂乐意带头、引导,并保护我们。祂也要给我们美好的礼物,祂要我们健健康康地,行事有能力,又将怜悯和恩慈倾倒在我们身上。可是, 所有这些表善之事,都要从我们与祂的关系中流溢而出,而不是用什么仪式去取得,这一切是由祂开始,而不是由我们强求。这是关系中属于祂的层面。
在这份关系中,也有属于我们的责任。我要清楚指出:作为基督徒,有许多事情是我们应该、甚至是神吩咐我们要去做的。我们需要属灵的纪律,以及一些生活的准则。圣经在这方面说得很清楚,必须严肃以待。但是,所有这些事都要因着我们与祂的关系,从心里为要取悦祂、尊荣祂的愿望中自然涌流出来。里欧•罗森(Leo Lawson)精简地用一句话总结这意思:「仪式—关系=宗教」。
传统
有点像仪式主义般,宗教之灵也使用传统使我们陷入泥淖中空转。然而,我要先声明,传统本身并非坏事。家族中,自己的传统是大家熟悉又舒适的事,也令人感到窝心。 有些传统:像在圣诞节晩上——而非白天——交换礼物,或者在毎个主日晚上享受一顿待别大餐,或者在就寝前和孩子们合唱某首歌,像这样的传统根本没有什么不好:事实上. 传统能帮助我们了解祖先的传承,尤其是在一个社群或文化中,传统赋与我们一种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