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新名–我和祢的秘   (摘自新浪博客)

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 神,远离恶事。 (伯1:1):上帝专挑这样一个人来试验是什么意思呢?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上帝为何还要试验他呢?因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认识神,认识神的内在属性和奥秘,认识神与人的真正关系。试验前只是风闻有神,后是亲眼见神[/cp]

[cp]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罗4:8):同样,人自己不能除罪、赦罪,不是你没罪了,从此可以像神一样,这是伟光正独裁者的思想基础。主因着人的认罪和悔改,不“算”你有罪了,就是说你的罪不是出于自己的力量除去而自洁的,罪行赦免了罪性还在,就像一股重力,若没有恩典托住,分分钟下坠堕落。[/cp]

[cp]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罗4:5):行公义之事者不一定是义人,若他居功骄傲自以为义。但信这一切公义不出于自己乃出于公义之上帝者,可“算”为义。什么叫“算”为义?就是这义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本不是你的,只因你谦卑而信并归功于神,所以“算”作你的。人不称王。[/cp]

[cp]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可 1:4-6):把主引到你灵里的人是穿骆驼毛衣服腰束皮带吃蝗虫野蜜的人,而不是穿着金边衣服坐宝座的神职人员[/cp]

[cp]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罗3:10-12)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罗3:19):人类平等前提有二:从创造上是一样,堕落上也一样[/cp]

[cp]众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不医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稣。耶稣对枯干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又问众人:“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作声。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就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可 3:2-5):拯救胜于宗教[/cp]

[cp]只剩下雅各一人。有一个人来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人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窝正在摔跤的时候就扭了。(创 32:24-25)雅各便给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神之面的意思) (创32:30):生命长进的阻碍是一直不知道自己最强的筋是哪条或不让神摸,只有愿意让神摸才能得以见神面[/cp]

[cp]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 2:14-15):某些基督徒信主就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定罪未信之人,成天作审判官,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cp]

[cp]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 神的审判吗?(罗 2:1-3):这就是避免自以为义的基准。[/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