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三:七、八

  假若在耶稣的身上所显示的,有关上帝的仁爱不够充足的话,或者就会使人迷失正路,妨碍了适宜的知罪感觉。若是我所领受的知识,单单涉及十条诫命,我所怀的感悟,无非是晓得我犯法行恶而已;这便是迷失正路的起点。

  人们分为两种,一为强健者,二为柔弱者。本乎遗传和环境,我们可属其中之一,或属半强半弱。感悟到自己已犯了罪的强者,他所知道有关救赎计划和罪的问题,可能促使他改变生活方式而成为好人,而这可能就是他失败的地方。因为单单作“好人”,并非基督教的真意。单避开行恶绝非行善之谓。试图以不犯罪来作好人,并非是真正的好人。抑制恶行并不算为善,也从不属善行。因此意志坚强,靠赖自我,锻炼自己的,就陷在这纲罗里。

  自以为有道德,而撇开基督的人,他欺骗了自己,认为有德行的好人,便是基督徒——实际上他比醉酒的人,更缺少基督徒的资格。因为他盲目不明白他需要基督。法利赛人原是有道德行为的好人,他们那么严格的遵守安息圣日,就从髑髅地急忙的回到家里,免得耽误了夕阳会的时间。然而这也没有使他们在上帝面前成为义人。

  如果你从远方看一位身高一丈的人,可能在你看来他未必是那么高,甚或比你矮一点。但当你靠近他,举目向上望时,你才会发现自己的矮小。你行路时,若不问你品行的好坏,那么离耶稣远一点儿,或许祂也不显得高大——也许和你差不多高矮。只有在你来到祂跟前时,你才会发现自己实在的情形,而感悟到自己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