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咒可诅,主必要来。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

关于教会的定义,我听过一个很好的定义:「教会是由一群因为爱主耶稣,而且能彼此相爱的人所组成的。」这个定义比起:「教会都是一群罪人所组成的。」来得积极一些。

我们真心爱耶稣吗?我们要是爱一个人,那个人就会成为我们思想的中心、我们生活的中心。请问,基督是你思想的中心吗?是你生活的中心吗?

有一天,法国文豪伏尔泰和朋友散步,他们经过一间礼拜堂。伏尔泰走过门口时,掀了他的帽子表示敬意,他的朋友说:「我一直以为你不相信上帝。」伏尔泰回答:「我们只点头打招呼,没有交谈过。」

有许多人与主的关係,恐怕也只是点头之交,因为他们只让主在他们生活的边缘上,却没有进入到他们的核心裡。就是因为他们与主的关係如此疏远,因此他们与主的教会之关係也是如此疏远。

我们若爱主的教会就要多用祷告来支持教会,多用金钱来支持福音的事工。为什麽许多人不愿意做教会的好同工呢?甚至成了教会的绊脚石呢?说穿了很简单,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爱他们的耶稣,所以他们就不会真正学习去怎样爱别人和爱主的教会。

如果你是基督徒,你是否是主的好同工、教会的好伙伴呢?或者总是莫不关心地冷眼观望呢?或者是内心常有感动却少有行动的基督徒呢?若我们爱耶稣,我们自然而然就会爱祂的教会,纵使她很不起眼,很微弱,或曾软弱或曾跌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