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史多美。奥玛森

从儿子大约2岁起,丈夫和我便在家里开始有固定的小组祷告聚会。我们教会组织了一些家庭小组,我们夫妇则负责带领其中一组。在聚会中,我们逐渐体会到小组的需要日渐庞大,每月一次的聚会实在无法应付这些需要。因此,我们在每个月又增加了另外一晚,是专门给成人的祷告聚会。

在这个聚会里,我们为各种需要祷告,但其中要求为孩子代祷的分量却非常大。因此之故,我觉得我们有需要用一整天的时间和孩子们在一起,专注而详尽地为我们的孩子祷告。这段我们称之”为我们孩子的生命求情”的代祷时间变得非常受欢迎,以致人们再三地要求我们举办。

事实上,这本书的基础,就是在20年前的这个祷告小组中奠定的。当时没有人知道它会变得多重要,只知道跟随主的引导来学习如何代求。当我们目睹许多的祷告蒙应允时,我们就一同欢乐。(参后记”与其他的父母亲一起祷告”一文,建议你如何在为孩子代求的小组中安排自己的时间。)

圣经说:”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太 18:19)另外,在申命记中也提到,若不是耶和华,一个人怎能追赶千人,两个人怎能使万人逃跑呢(参申32:30)?如此,我们可以想见,当有10到12对父母在一起祷告,并为他们的孩子向神哭求时,那种力量将会是多么强大啊?

神命令说:”夜间,每逢交更的时候要起来呼喊,在主面前倾心如水。你的孩童在各市口上受饿发昏;你要为他们的性命向主举手祷告。”(哀 2:19)这是我用来做为本书引导的经文。当我们以”狂烈”、”热情”的心为孩子祷告、并渴望祷告得蒙应允时,这段经文的描写真是十分的淋漓尽致。

我们小组在过去20年间有大多的祷告蒙了垂听,光是这些见证,就足以让我为所有相关的父母、子女们写一本书。然而,我心中特别想到一个实例,因为它是我们当初第一次祷告时的直接成果,并且小组中的每个人对它都有极深的负担。

事情是这样的:南西是一位单亲妈妈,她要求我们为她女儿珍妮祷告,珍妮认识主,但父母的离异使她心灵受创伤,因而离开了主。我们为珍妮祷告最明确的事项之一,便是让她得到保护,因为我们知道,一旦孩子们选择脱离神祝福的庇荫,便是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与伤害中。在经过几星期祷告之后的某一天深夜,珍妮开车行经高速公路,却被一位冲上分隔岛、以全速反向行驶的醉汉迎头撞上。医生说她没死实在是个奇迹,但是她的头部、颈子、肩膀和背部,都受到了严重的撞伤。

经过持续的祷告与治疗,珍妮的身体与灵性终于都完全康复了。她和母亲、以及我们所有为她祷告的人都相信:如果意外发生之前我们没有为她的生命代求,她一定活不成。今天,珍妮的婚姻幸福,拥有一个美丽的女儿,她本身也成为一位很虔诚的基督徒,并在我们这里担任秘书和助手的工作达8年之久。她永远都是一位奇妙的提醒者,让我们常常想起祷告父母所产生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