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因此,人必说,义人诚然有善报,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断的神”(诗 58:11)。
报应若看为是行为自然的结果,那末,它就如影随形、如响随声的。没有行为则已,一有行为,就是动了自然的机括,结果必跟踪而来,谁也逃不了。
社会里犯法的人,有的受不到制裁,那是因为治安能力的有限,但是犯法的人却仍未能完全逃避罪行在他们人格上、精神上、社会关系上所引起的影响。若从宇宙的主宰方面看,那就少有人会相信善恶是没有分别,不关重要的小事体。感谢赞美神,到如今世界人类还是普遍地相信报应是必有的。
今生的报应是有的,来世的报应更是有的;因为宇宙的主宰要作最后的审判。等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 2:6)。自然有定律:种什么就收什么。社会内也有定律:人类的关系,一动就有一应,结果皆是不可避免的。不过这一切定律,人尚未能完全知道,所以结果有时不甚显然。况且人生不限在今世,不等到将来,善恶的结果是不能圆满表现的。所以我们认为,诗人说的”义人诚然有善报”,一部分是承认现实,一部分是出自信仰。愿意有善报的,只有行善。在天上地上,确实有施行判断的神。
祈祷:求主把报应的真理深深地铭刻在我们心上,使我们勇于为善,离弃罪恶,将来承受你所预备的、为表扬善人的好报应。奉耶稣的名求。阿们!
来源:《日用的饮食》李天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