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创世记三章6节)
这棵致命的树之所以称为「分别善恶树」,是因为对人类来说,所谓的「善」与「恶」都是一样会致命的。我们若自以为是地想以「善」来取代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就是冒犯了十字架与神,这和「恶」一样是人类堕落的根源。因此,这棵树的「善」与「恶」所带来的死亡结局是一样的。「善」反而更容易使人受骗,因此夏娃才会被禁果好的一面所吸引。
禁果的外表看起来美味可口,这又让夏娃心里产生了小小的疑问:神为什么要对她有所保留呢?许多年轻人对于性也有相同的错误看法。他们认为性是一种享受、也不自伤害任何人,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它确实会伤害人——那个人就是你自己!它会破坏你与配偶的关系,在婚姻的根基上侵蚀出一个悲剧性的破口。带着情欲的重担的人,将会在生命中伤害许多人,使人们无法真正地爱。从你吃禁果的那天起,死亡的权势就开始在你的生命里发动。禁果虽然美丽,实际上却是有毒。
圣经里又说禁果悦人的眼目,但为什么在「好作食物」之后要接着说「悦人的眼目」?这是因为我们愈注视罪,罪对我们的吸引力就愈大。耶稣在马太福音六章22~23节里说: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罪往往是从「看」开始的。我们若看得够久,就会产生欲望。「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一章15节)我们把魔鬼关在门外,远比让魔鬼进来后再赶它出去来得容易。抵挡罪恶就是从管理我们的眼目开始。
约伯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约伯记卅一章1节) 约伯与眼睛立约,不看会使他想入非非的女子,我们也必须这么做。眼睛是身上的灯,如果一直看不该看的东西,我们的心里就会充满欲望;如果我们立志只看良善与公义,心里也会充满良善与公义。
夏娃听了魔鬼的话,就看着禁果直到禁果开始变得「悦人的眼目」。然后她的想法又转变为:「能使人有智慧」。智慧有好坏之分,我们可以把知识分为好的、不好的及致命的三种。如同主在启示录二章24节里,称赞那些在推雅推喇教会里不明了「撒但深奥之理」的人,虽然我们必须了解撒但的伎俩,但我们必须抵抗想了解「撒但深奥之理」的试探。
我们看到腓立比书四章8节说:「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
哥林多后书十章5节又说:「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
拥有理性固然是件好事,但我们必须学会约束自己和自己的思想。俗话说「吃什么像什么」,这句话用在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身上是很真实的:他们有了分别善恶树的本质。同样地,我们容许什么样的思想进入心中,就会拥有什么样的特质。我们必须慎选所食、慎防所思,在所接触的书籍、电视、音乐等事物上,学会分辨——它们是在满足我们的肉体私欲,还是帮助我们更像基督?
请记得:抉择在我们手里,我们要作出明智的决定:选择生命之道——也就是持续领受生命的话语,常说造就人的好话。正如我们先前读过的以弗所书四章29节所说: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