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未信主的年轻人, 夜裡去偷一位弟兄家的羊,被弟兄发现后问他为什么要偷他的羊?年轻人回答说 :「因为母亲生病,需要钱来治病。」

弟兄问:「需要多少钱?」他说:「200元到300元。」弟兄就把自已几年积存的钱共500元都拿给这位年轻人,还杀了一隻鸡送给他的母亲滋补身体。

小偷被逮着,居然不送官治罪,还送钱送鸡!世界那有这样的事?这年轻人大受感动,千谢万谢。弟兄说:「应该感谢上帝。」弟兄就向他传福音。年轻人回家后告诉了母亲和家人,大家都感动得眼泪直流,因而全家悔改信了主。

后来他们又把福音传给村裡的人,整个村庄的人都信了主耶稣。这整村的人相信福音接受主,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弟兄的好行为所发出的荣光。这光使他们看见了神就是爱,照亮了在黑暗中的人,使他们因见真光,就愿意脱离黑暗进入光明。

基督徒在世上若失去见证,不能为主发光,以致罪人灭亡,罪就归那基督徒。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你的见证是否如同明光照耀呢﹖“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马太福音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