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第一章所记载的犹大国被掳的事件发生在公元前605年,但第二章所记载的但以理为尼王解梦的事件发生在二年之后,即公元前603年。那时,但以理及其三位同伴已经受到了三年的迦勒底文化的教育。如果按照前面所说的头尾三年计算的话,应该是到了公元前603年。
按史书上的记载,在公元前594年年底与593年年初之间曾发生了一次叛乱。第三章的时间大概与此相关。第四章所记载的事件具体发生在什么时间,我们不知道!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这事发生在公元前594年之后。至于第5章所发生的事件,也有一个很明确的日期,就是巴比伦被攻陷。据历史记载,巴比伦沦陷发生在公元前539年。
但1-5章所描述的事件发生在巴比伦从强盛到没落的时期。知道了这些时间以后,现在我们就来看但4章,这个由一位可能是悔改归正的异教徒所写的一章。这个特点在圣经中是惟一的。先看它的结构:
A. 赞美 1-3
B 梦 4-18 B’ 释梦 19-33
A’ 赞美 34-37
一、但4:1-3节:
“尼布甲尼撒王晓谕住在全地各方、各国、各族的人说:愿你们大享平安!我乐意将至高的上帝向我所行的神迹奇事宣扬出来。他的神迹何其大!他的奇事何其盛!他的国是永远的,他的权柄存到万代。”(但4:1-3)
从这三节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怎样的情形呢?
1、帝国很宏大:
尼布甲尼撒王晓谕各方、各国、各族的人,表明当时巴比伦已经成为很强大的帝国,牵涉到了各方、各国、各族。除了巴比伦帝国之外,周围的一些国家也都向他俯首称臣。所以,他的权力很大!
处于这样一种地位的尼布甲尼撒王,这时至少学到了两门功课:第一,是在第二章时学的。第二,是在第三章时学的。这两章所记载的事件分别发生在公元前603和公元前594年之间。前后约有10年的时间了。
在这十年的时间内,他不仅战功辉煌,攻克了很多的国家,而且他又从上帝那里学到了两门功课。于是后来他就写了诏书——“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他要将上帝向他启示的神迹奇事宣扬出来——“他的神迹何其大!他的奇事何其盛!他的国是永远的,他的权柄存到万代。”
有学者根据尼布甲尼撒王所写诏文推测:这段话应该是在尼王蒙恩悔改之后所写。而事实上,但以理4章可以被认定为尼王蒙恩悔改的见证书。因此,结合史料并本章内容的记述,尼王下此诏书的年代应该是在他经历了七期的管教之后,即到了尼王晚年悔改之后,也就是公元前562-561年之间。尼布甲尼撒王是在公元前561年去世的。
2、尼布甲尼撒的文彩:
在此我们再次看到尼布甲尼撒的文彩。
事实上,尼布甲尼撒是一位大有学问,知识广博的人。他发出的这篇诏书是用诗歌的形式写出来的。
3、上帝的国存到永远:
我们注意,第三节后面也是很有意思的。此时他说“祂的国是永远的”,不再说“我的国是永远的”。
我们在前面第三章看到,他曾特意命人造了一个金像,表明他的帝国万世永存。现在他承认“上帝的国存到永远”,说明他已经承认或看明了上帝之国的性质。
二、但4:4-9节:
1、安居在宫中:但4:4节
“我尼布甲尼撒安居在宫中,平顺在殿内。”
这里发生了一个转机——“安居在宫中”,表明争战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以前他一直南征北战,圣经称他是“列国中的强暴”(结30:11 )没有人比他更加强悍,没有人比他更加可怕!耶50:23 节称尼布甲尼撒为“全地的大锤”。巴比伦既是“全地的大锤”,一打下去,谁能承受得了!
可见,尼布甲尼撒的勇猛,无人能与相比!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勇猛无敌的君王,现在却大享安逸——“安居在宫中”,并没有“居安思危”!
其实,人不怕动,就怕一坐下来,安享成果,这就容易出问题!也许就在这个时候,尼布甲尼撒开始品味他的赫赫战功,在宫中非常得意地欣赏他的城邑。
据考古学家挖掘发现,巴比伦城占地14×14平方英里(1 平方英里≈2·59平方公里;1 平方公里=100 公顷=0.3861 平方英里)。其实,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正方体的建筑,差不多有510平方公里。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巴比伦大城!
平顺在殿内,表明他安居在宫里,平安无事。但圣经上却说: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就有祸了。正如古人也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这时,尼王正处在平安之中。所以,即使做了一个梦,也使他惧怕不已。
2、尼王的惧怕:但4:5节
我们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几乎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吓着尼布甲尼撒王。所以,上帝就采用另一个办法——让他自己吓倒自己。既然你让别人害怕,现在我也让你自己吓唬你自己。
事实上,上帝的工作往往就是这样的!如果他赐给你昌盛,却不能够引导你认识他,他就把赐给你的昌盛拿掉,让你经历贫穷、艰苦和逆境。也许在逆境中间,你会学到一些功课。以后,他又把你带到昌盛的地步。中国人所讲的“富不过三代”就是这个道理!人在贫穷时,往往都很节俭,也非常地谨慎、勤奋。许多的美德,往往都是在贫穷和逆境中建立起来的。可是人一旦富了以后,往往就把美德丢了。
你看到过那些“暴发户”没有?连头发都是“爆起来”的!
3、请术士解梦:但4:6节
上帝发现,单给尼王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在他周围不是也有许多的哲士、术士,都是跟他讲道理的吗?但都讲不通!所以,上帝干脆就给他一个梦,让他亲自经历一下上帝的作为。
我们发现,尼布甲尼撒似乎有点健忘症!他做事一向按他自己的习惯。可见,人的习惯总是难改!
我们知道,尼王在前面三章中已经经历了上帝的作为,但他依然故我!在此,他作了这个梦之后,他还是先让术士解梦。我们不妨思想一下:难道尼布甲尼撒真是那么傻的人吗?不是!他之所以用这些人,可能有这几个因素:
从第一个梦到第二梦,这中间已经隔了35年(公元前603-568年)。经过这么多年,这些术士可能也给他办了一些事情,解了几个梦,以后他想一想,觉得还行!于是就继续请他们来作解释。
我们在《但以理书》中发现,上帝作事挺有意思的。他很幽默!我们一会儿能看到他的幽默表现在什么地方?他不仅要使尼布甲尼撒降卑,而且他也要使这些术士们更加降卑。
尼王降旨,叫这些哲士都到他的面前,要求他们把梦的讲解告诉他。于是那些人就来了。
4、术士们的无能:但4:7节
那些术士、用法术的迦勒底人都被请进来了。但这一次却比上一次更加麻烦。这些术士们有个特点:他们不是随便乱说话的;他们不敢。
在但2章记载,当尼王忘记了自己所做的梦,要求术士们为他解梦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请王将梦告诉仆人,仆人就可以讲解。”(但2:7,4)但这一次,尼王所作的大树的梦,他还记得,只要他们给予解释就行了。但是他们并不能解答!
可见,这些术士们在这次的失败要比头一次更惨!头一次因为王声称自己已经忘记了梦,还说得过去。但这一次王还清楚地说出所作的梦,但他们却不能解释,表明他们的无能无可推诿!
事实上,他们知道尼布甲尼撒不是随随便便可以糊弄的。他们既然解不出梦,就干脆不开口,不瞎说。从这一点上来说,至少让我们看出,这些人是比较诚实的。当然,这个诚实可能是出于惧怕尼布甲尼撒权柄的缘故。因为上次已经试过一回了,用我们中国话说,差一点把吃饭的脑袋都拿走了。
因此,这一次他们说什么也不敢乱解释!于是,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
你说上帝是不是很幽默?他先让术士们来解,给他们一个机会;等他们承认自己不行了,上帝再来。如果上帝先作了,恐怕他们就说没有给他们机会。所以,上帝的作为总是在后,他先让人(撒但)先作。
5、但以理被召:但4:8节
表面上,这是但以理和术士之间的争论,实际上是代表了他们后面的操纵者,或者说他们后面所依靠的势力!哪一个更加优越?但以理并没有说!
那么,但以理这时在干什么?我们记得在第一次时,尼王没有找但以理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但以理刚刚毕业。但这一次但以理早已是哲士的头儿了,但还是没有最先轮到他,还是把他放到了最后。及至术士们黔驴技穷,不能为尼布甲尼撒解梦,尼王才把但以理召来。
“末后,那照我神的名,称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来到我面前,他里头有圣神的灵,我将梦告诉他……”
从这段文字我们发现,尼布甲尼撒并不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人!他所见证的这段文字是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写下来的,很明显,他自己是在复述他当时的心理过程。他认为,他的神比但以理的神要强。于是给但以理另外起了一个名字。可是这并不能帮助他将自己的梦解出来,还得邀请但以理帮助解释。但是他又不很愿意承认。
尼王在此所说的“圣神”,是复数的形式。表明此时他还是相信多神的。他的意思是说,但以理里头什么样的神明都有,而不是单指但以理所信奉的这位至高无上的上帝。
尼王说:“我将梦告诉他说:术士的领袖伯提沙撒啊,因我知道你里头有圣神的灵,什么奥秘的事都不能使你为难,现在要把我梦中所见的异像和梦的讲解告诉我。”(但4:9)
在此我们发现,前面只是说他作了一个梦,但后面紧接着又说,他还看到了异象。提到梦和异象,这和但4:5 是一致的。事实上,这里是异象、异梦同时发生的。
三、但4:10-17节:
这是对梦的描述。我们来看他作了一个什么样的梦?
他说:“我在床上脑中的异象是这样,我看见地当中有一棵树,极其高大。那树渐长,而且坚固,高得顶天,从地极都能看见。叶子华美,果子甚多,可作众生的食物。田野的走兽卧在荫下,天空的飞鸟宿在枝上。凡有血气的都从这树得食。”(但4:10-12)
1、这棵树的特点:
1)高大;2)渐长、坚固、顶天;3)叶子、果子;4)树荫;5)枝子。
2、“树”的象征意义:
圣经中的“树”象征什么?上帝为什么让尼王做这个关于一棵树的梦?我们认为,上帝给人的东西,都是人大致可以理解的。如果你不理解,祂不会以这个方式来告诉你,告诉你也没用!同样,上帝赐予尼王的这个梦,也是他能够理解和明白的。那么,圣经中间的“树”,究竟象征什么呢?
(1)预表基督:约15:1 “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
当然这节经文出现得比较晚,尼王当时并不懂。可能连但以理都还听不懂!但它却是一个表征。
(2)预表得赎的义人:赛61:3“……使他们称为公义树,是耶和华所栽种的,叫他得荣耀。”
诗1:1 “他(义人)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
(3)预表恶人:诗37:35“恶人大有势力,好像一棵青翠树在本土生发。”
(4)预表国家: 参结31:1-14 上帝在此藉以西结先知的口,预言埃及国必遭受亚述同样的厄运,被巴比伦刑罚。
在结29:9-10记载,法老曾经夸口话:“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但上帝却说:“我必……使埃及地……全然荒废凄凉。”“埃及地必全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所以,为了制服法老的骄傲,使他的威风扫地,上帝便叫一个“全地的大锤”——巴比伦来,作他手中惩罚埃及的工具。
同上第17-20节说:“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使他的军兵大大效劳,攻打推罗,以致头都光秃,肩都磨破;然而他和他的军兵攻打推罗,并没有从那里得什么酬劳。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将埃及地赐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掳掠埃及群众,抢其中的财为掳物……作他军兵的酬劳。我将埃及地赐给他,酬他所效的劳……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历史表明,在后来的十几年期间,巴比伦的确是上帝手中一根刑罚的棍子。尼布甲尼撒攻打推罗,花了十三年的时间。十三年之后,终于把推罗城摧毁了。但推罗人却都从该地撤走了,以致该地无人居住。上帝为了犒劳尼布甲尼撒的军队,就把埃及赐给他们。所以,上帝就又让他去攻打埃及,把埃及征服了。当然以后我们会发现,尼布甲尼撒后来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他犯这同样的错误时,他也要出问题!
而结31:1-8是上帝再次藉以西结先知预言埃及国必如亚述一样被巴比伦刑罚。在此他用了“黎巴嫩的香柏树”作比方。
“十一年三月初一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你要向埃及王法老和他的众人说:
……亚述王曾如黎巴嫩中的香柏树,枝条荣美,影密如林,极其高大,树尖插入云中。众水使它生长,深水使他长大。所栽之地有江河围流,汊出的水道延到田野诸树。所以它高大超过田野诸树,发旺的时候枝子繁多,因得大水之力枝条长长。空中的飞鸟都在枝子上搭窝;田野的走兽都在枝条下生子;所有大国的人民都在它荫下居住。树大条长,成为荣美,因为根在众水之旁。上帝园中的香柏树不能遮蔽他。松树不及它的枝子,枫树不及他的枝条,上帝园中的树都没有它荣美。”以致它被称为一棵嫉妒树。(结1:1-9)
但从下面10节开始,这棵树就被毁掉了。这就说明,这棵树代表的是亚述国家。( 结31:1-14)
我们发现,但以理书中所用的语言,也是以西结先知书中曾用过的语言。如但4:11-12节中提到,那树渐长、野兽卧在荫下、鸟宿在枝上……在上述我们都已看到。
可见,上帝给尼布甲尼撒作的这个关于大树的梦,不是突发奇想!
我们知道,当时但以理正在尼布甲尼撒的宫中侍奉。而但以理也知道以西结和耶利米先知的情况,尤其是关于他们书中的预言。(参但9:2)而在亚述和埃及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也是他所熟悉的。所以,我们有相当的证据表明,尼布甲尼撒有可能知道以西结书的这段经文。因为这里特别提及埃及人被打败了。当埃及被打败以后,但以理有可能跟尼王讲过,上帝早已藉先知预言过此事。
所以,上帝就采用了一个他所熟悉的片段在梦中启示他。这样似乎比较合乎情理!当然,我们不说肯定是这样的。但我们相信这一点和尼布甲尼撒有密切的关系。
现在我们再回到尼布甲尼撒所见到的这个梦。在这棵树上,他看到了什么东西呢?
3、尼布甲尼撒王看到的全都是树的上部,而没有看到树的根部:
这树的上部给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呢?
这里的“树叶”,代表尼布甲尼撒所治理的巴比伦帝国外在的荣美,正如树叶是可以看得见的。
这里的“大树”是一种依靠和保护的象征;而这些枝子、果子又提供了荫下,说明巴比伦帝国给人们提供了很好的保护。
事实上,巴比伦有着各种良好的设施和繁荣的经济,因而给人民提供了很好的保护,以致人民都能安居乐业!正如尼王在异像中所见到的情形——“那树渐长,而且坚固!”表明他的国度很繁荣昌盛!
4、但4:13-17节:
(1)守望的圣者:
“我在床上脑中的异象,见有一位守望的圣者从天而降,大声呼叫说:伐倒这树,砍下枝子,摇掉叶子,抛散果子,使走兽离开树下,飞鸟躲开树枝。”
前面一段中所提到的这几个部分,在这里都提到了。又是树、枝子、叶子、果子、走兽,还有飞鸟。说明巴比伦帝国将要出现一场动荡,国家将要由荣而衰。
(2)树的上部全没了:
(3)树不却要留在地内:“树不”,就是指树的根部。
树上的枝叶固然很多,但它根部的茎还是很多,甚至比上面还要多、还要深!树根留着,没被砍掉,说明了什么呢?
伯14:7-9“树若被砍下,还可指望发芽,嫩枝生长不息。其根虽然衰老在地里,干也死在土中;及至得了水气,还要发芽,又长枝条,像新栽的树一样。”说明还是有再生、恢复的可能性。
罗11:18“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
(4)“死伤医好”:
“用铁圈和铜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让天露滴湿,使他与地上的兽一同吃草,使他的心改变,不如人心,给他一个兽心,使他经过七期。”
如果我们把这些经文与启13:3对照,发现巴比伦好像也受了死伤,但后来也被医好了。只不过启示录中的死伤被医好和这里的死伤被医好,效果不一样。启13章采用了这里的典故。
所以,我们发现,《启示录》并没有使用什么新的概念!它都是引用了旧约中相关的概念,只是所用的象征物不同而已。
(5)异像的目的:正如第17节所说的,要让他明白:“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予谁,就赐予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
这个“极卑微的人”指的是谁?有可能指但9章所说的这一位“受膏君”;只有他才是最卑微的。上帝要让他执掌王权,他的王权存到永远。这就是他的梦了。
四、尼布甲尼撒再次地把他的哲士们寒碜了一下,同时要求但以理解梦。
“伯提沙撒啊,你要说明这梦的讲解,因为我国中的一切哲士都不能将梦的讲解告诉我,惟独你能,因你里头有圣神的灵。”
五、结构分析:19-33节
在这里我们发现,整个故事除了叙述,都比较简单。下面我们对19-33节作一个结构分析:
1-18节,尼布甲尼撒的讲话;19-33节,但以理的说话;34-37节,又是尼布甲尼撒的话。
六、梦的讲解:20-32节
我们在这里似乎看到了《但以理书》中的一个整体的模式:述梦→解梦。正如前面尼王作梦,但以理帮助解梦一样。同样在第7-8章中,但以理见异象不明白,天使前来帮助解释。
1、但以理显出犹豫:19节上
但以理在讲解梦的开始时,就显出犹豫不决的样子。他因惊讶,就停了片刻,似乎他的心里很惊惶。这时尼布甲尼撒与但以理一方面是君臣关系,另一方面尼王也可能把但以理当成一位老师了。
再者,但以理在巴比伦所享有的一切,都受到尼王的保护。他们既有君臣之谊,因此,但以理就本能地为尼王的命运担忧。
第19节下半段说明,王这时可能预料到这个梦不是一个好梦。但是尼王为要急于明白梦的详细讲解,因此,他就竭力鼓励但以理——尽管说,不要怕,说出来就是了。“伯提沙撒回答说:我主啊,愿这梦归于恨恶你的人,讲解归于你的敌人。”但以理这时回答得很有智慧!
事实上,但以理在讲解梦的开始时就表现得很有智慧。报好信息的人,一般都会迫不急待,不需要等待。报凶信的人,为了预备对方的心理来接受凶信,一般都会犹豫一下,表明一种同情、体恤的心情。除非是宣判公文或判决死刑,不需要犹豫,立即执行。
但以理这时候说话非常有礼貌、很体贴尼布甲尼撒;而且非常善于理解对方,并给他一个心理准备,然后再作进一步解释。
从20节开始,就重复尼王所述说的大树的梦。
22节说,“这渐长又坚固的树就是你”,也就是指巴比伦王及其统治的王国。王即代表了国家。
2、但以理重述梦并解梦:
我们在前面看到,尼王所作的大树的梦是由两个片段组成的。前面的片段是先作描述,再作解释;后面的片段同样如此!
其实,这事是出于上帝的命,要叫他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予谁,就赐予谁。
第26节讲到,要存留树不,等他明白了诸天掌权之后,他的国还要归给他。
在此但以理已经给尼王讲清楚了,要把他的王位拿走。所以,不需要再解释了。
“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
意思是说,你是地上的王,但还有一个天上的王。你的王位是他确定的,他要拿走就拿走,他要给你就给你。等你明白这点以后,就可以官复原职。
然后,但以理就说了以下这段话:
“王啊,求你悦纳我的谏言,以施行公义断绝罪过,以怜悯穷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长。” (但4:27节)
在此,但以理劝说王,这个宣判是有条件性的,是可以逆转的;至少是可以延迟的。
例如:上帝曾给尼尼微四十天的延迟,尽管尼尼微大城最终毁灭了,但当时并没有被毁灭!
请大家注意这几个词——“公义、怜悯、罪恶”,以施行公义断绝罪过,以怜悯穷人除掉罪孽。
在但9:24 节提到:“要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
可见,真正能够带来永义的,唯有但以理9章所提到的弥赛亚。
事实上,只有等祂来了以后,才会带来永久的义!当然这是后话,在此我们只是提前插入一下而已!
七、但4:28-33节:
1、12 个月以后:
这是一段历史。
有一天,尼布甲尼撒王游行在巴比伦王宫上。可能这时已是国泰民安,巴比伦达到繁荣富强的巅峰,正如他在梦中所见的情形——“叶子华美,果子甚多”,似乎已经可以高枕无忧了。正在尼王得意忘形,像从前埃及法老对着尼罗河夸耀,结果遭到毁灭一样。现在他也对着京都巴比伦夸耀:“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吗?”结果“这话在王口中尚未说完,有声音从天降下,说:‘尼布甲尼撒啊,有话对你说,你的国位离开你了。’
2、起因和结果:
起因:尼王要显自己的荣耀;结果:国位便离开他了。
正如经上所记:“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吃草如牛,且要经过七期。”
“七期”就是指七年。回到这个异梦的目的,是要叫他知道上帝的权威高过他的权威。
“当时这话就应验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了,他被赶出离开世人,吃草吃牛。”
3、他不在皇宫,而在外面。
按照常理,当一个人生病时,家里都会有人好好予以照顾。作为一位王,尼布甲尼撒出了这样的麻烦,更应该有人来照顾他!可是为什么他被赶出去而没有被人照顾呢?我们不知道,也无法加以解释!
八、结局:34-37节
1、从“圣神”的说法改成“至高者”:
原先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的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经过七年的管教,现在终于对上帝有了很清楚的认识。这时,他不再提说原先复数的“圣神”了。他从“圣神”的说法改成“至高者”,而且称他是活到永远的上帝;并且他又称赞上帝的权柄是永有的,祂的国存到万代。
同时,他也清楚地知道,上帝希望他通过这次的经历,更加明白“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的真理。
另外,他也认识到上帝的伟大和自己的渺小!正如他在35节中所说:“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旨意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你作什么呢?”
2、聪明、权力复归于祂:
这时,聪明、权力复归于祂,谋士和群臣都来见祂,祂又被坚立在他的位上。
3、赞美的总结:
他除了赞美上帝以外,还作了一个结论:“那行动骄傲的,他能降为卑。”
这个梦说明一些什么问题呢?它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呢?
九、梦的意义:
1、上帝掌管一切:
这是尼布甲尼撒王从他亲身的经历、体验与认识中间发现的,而不是但以理自己来说的。
2、人的威权和上帝的权能:
在人的威权和上帝的权能之间作了一个对比。这个对比表明,人的威权最终要降服在上帝的威权之下。
A、人的权威:
人的权威体现在什么地方呢?但4:1节,尼布甲尼撒发令,“晓喻住在全地各方、各国、各族的人……”这是表明人的威权。第22节,但以理称他为王。第27节,但以理告诉他,你这样做就有怜悯、公义,你的威权就能够长久。第30节,尼布甲尼撒对自己的夸耀,结果权力没了。但到最后,他的结局变了,威权又给他了。“那时,我的聪明复归于我,为我国的荣耀威严和光耀也都复归于我。”(36节)
B、上帝的权能:
在但4:3节,尼王写了一首诗:“他的神迹何其大!他的奇事何其盛!他的国是永远的,他的权柄存到万代! ”
我们已经多次提到,上帝赐给尼王这个梦的目的,是叫他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17节 另参26节、32节)
当日期满足,上帝又为他恢复了这一切。(34节)
那么在人的威权和上帝的权能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3、人的威权和上帝的权能之间的关系:
A、有时是统一的,有时是对立的:
我们在但以理4:开篇的时候,看到尼布甲尼撒赞扬上帝。可见,有时候它们之间是一致的。但有时候又是相对的,正如但4:17节所显示的,上帝按照他的旨意行事——“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
第25节,但以理在解梦时就向尼王指出,他的国位要离开他了,直到他承认上帝的威权。
第31-32节,就有声音宣判——“你的国位离开你了。”第35节说,世人没有办法阻拦上帝的手。37节又说,凡属于骄傲的,上帝都能使他降为卑。这是第一层意思,表明上帝的治权。
“威权”,有人作“权能”,又有人作“治权”,即上帝的统治权。其实都是同一个意思。
在此我们还看到了与上帝的治权相关的一个主题——审判。
B、审判:
牵羊到法庭——审羊。
审判是与治权相对应的另外一个主题。这也是《但以理书》从头到尾的核心主题。就连“但以理”名字本身所包含的意义也是“上帝是我的审判”。
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
但1章:1)是对犹大国的审判。2)是对但以理饮食的审判。第10节显明,太监不同意。15节太监发现,但以理要求的饮食是很好的。因此他便看明,上帝的这些方式是好的。
第二章:死亡令。王发出一个死亡令,要把所有的哲士通通杀掉(12-13节)。可是审判的结果,但以理却被高升(46-48节)。可见,上帝在这过程中间施行了审判。王的审判是要求人被杀,但是上帝的审判是保护他的子民,并且使他们被高举。
第三章:与第二章的情形类似,也是死亡的问题。第13-15 节表明,王冲冲大怒,想要杀人。可是到了28-30节,三人最后竟被高举。这就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了审判。人的审判是让人死,而上帝的王权让信靠他的人高升。
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保罗在罗8:28 所说的教训:“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
第四章:讲的是上帝对尼布甲尼撒的管教(审判)(24-26 节)。第34-36节显示,最后尼王的理智和权柄获得恢复。这都是上帝执行审判的结果。
当然,我们在这里还发现:
1)审判是有条件的:
第4章的审判是有条件的。如果尼布甲尼撒施行公义和怜悯的话,说不定他和他国的平安可以延长。(但4:27)
2)上帝的公义:但4:29-33节
上帝给了尼布甲尼撒12个月的延缓期,然后审判才付诸执行,说明了上帝的公义。
3)恢复:但4:34-36节
可见,审判的程序:
首先是上帝发出宣判;宣判以后,他就赐给人一些条件;而所赐予人的一切条件,无非是让上帝的形象在人的身上重新恢复。
第五章:在但以理书第五章的时候,我们发现,其中的审判是没有条件的。这里没有再延续,也没有再恢复的可能了。
第四章向我们显示了有条件性的审判,是可以延续的,甚至是可以扭转的。如果人能切实地履行上帝所赋予的条件(如:机会和恩典),最后上帝可以藉着他的大能,在人的身上重新恢复被夺去的一切。
但是在第五章,上帝向我们展示了另一种审判。这种审判是没有条件,没有延续,马上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