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6-13)
保罗知道他的效能不在于自己,乃在乎圣灵与他同在,以恩惠的感化充满他的心,使他所有的心意都顺服基督。他说他自己“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 在这位使徒的教训中,基督乃是中心人物。他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 自我隐藏了,所彰显所高举的乃是基督。
保罗原是很有口才的演说家。在他悔改之前,他常乞灵于滔滔的雄辩来感动他的听众。但现在他放弃这一切了。保罗不再寻章摘句,甘言饰词,徒然供人欣赏,引人入胜,而不能影响日常的生活;却设法运用简明的话语使重要的真理深入人心。
鼓舌如簧的说理或许能令人感奋狂喜;但用这种方法传讲的真理,往往不能供给所需要的灵粮,俾加强并坚固信徒以应付人生的斗争。那正在挣扎中的人的迫切需要以及当前的考验——这些都必须根据基督教的基本原理,用纯正的切实的教训来应付。
保罗在哥林多的努力并不是没有成效的。许多人离弃了偶像的崇拜转而事奉永生的上帝,并有一个大教会投在基督的旌旗之下了。有一些是从外邦最放荡的人中拯救出来的,结果却成为上帝的怜悯和基督宝血洗净罪恶的功能之足资纪念的功业了。
保罗在宣讲基督的工作上所增加的成功激起了不信之犹太人更坚决的反对,他们组成团体,“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当时是迦流作亚该亚的方伯。他指望政府当局也象过去几次一样偏袒他们;于是他们带着愤怒而大声疾呼地控告保罗说:“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上帝。”
当时犹太人的宗教受着罗马权势的保护;所以那些告保罗的人认为:他们若能将违犯宗教律法的罪名加在他的头上,就很可能会将他交给他们去审问判决。他们希望这样将他置诸死地。但迦流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不愿受那些嫉妒成性、阴谋诡诈之犹太人的利用。
他厌恶他们的偏执顽固与自以为是,所以不理他们所作的控告。当保罗准备开口为自己辩护时,迦流告诉他没辩护的必要。于是他转向那些怒气凶凶的原告说:“你们这些犹太人,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但所争论的,若是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律法,你们自己去办吧;这样的事我不愿审问。就把他们撵出公堂。”
在场的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热切地等着要听迦流的判决;及至他认为这案件与公众利益无关而当场予以驳回时,犹太人只得狼狈而愤怒地退出。方伯坚决的措施使一班原来教唆犹太人的骚动群众看出了真相。自从保罗在欧洲开始工作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有暴徒转过来支持他;他们就当着方伯的面,凶狠地攻击那些带头控告使徒的人,方伯也没有加以干涉。“众人便揪住管会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这些事迦流都不管。”这样,基督教就获得了一次显著的胜利。
保罗又住了多日。”如果使徒在这时被迫离开哥林多的话,那些悔改信奉耶稣的人就要处于极危险的境地。犹太人必力图乘虚而入占得便宜,甚或在那一带地方将基督教完全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