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新名–我和祢的秘   (摘自新浪博客)

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 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罗1:20):看见好家具,就知道有设计师和木匠。罗布泊的旷野发现一台电脑,就知道有人造它用它并遗失在这里,绝不会认为偶然。家具和电脑尚且如此,何况运作更精密和智慧的大自然与人类乎?[/cp]

[cp]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徒28:26-27):经济复兴和文化复兴皆无法真正推动民族复兴,唯有以信仰复兴为总前提,否则看见却不晓得、听见却不明白。[/cp]

[cp]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 神!我的 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5-46):此非耶稣软弱,乃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受审判一刻的情景,神的同在必须在那一刻暂时离开人,以示公义的神不能与罪同列。故罪人悔改有如丧考妣之感[/cp]

[cp]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巡抚说:“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太 27:21-23):群氓民粹,本质是不识神,只好认人[/cp]

[cp]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徒 25:8,11):信仰自由的标志是,信徒若触犯法律以法律论处,公权力不得干预属灵与教义之争。[/cp]

[cp]基督徒的社会责任: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 25:44-46)[/cp]

[cp]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 (太24:11-12):末世的特征有三个,:一是真理混乱,二是法治崩败,三是道德沦丧。[/cp]

[cp]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创25:33-34):今亦有基督徒轻看被神拣选名分,像外邦人一样活得痛苦挣扎没有尊严,为一碗肉汤出卖名分,好像没父亲的人一般。自儆![/cp]

[cp]耶和华—我们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诗8:9):有人说你们整天称颂上帝像搞个人崇拜不会不自在吗?我说:整天称颂人,的确会让人不自在,因为他只是有限和有罪的人,却把他说成像全能的神一样,可我们赞美的不是人,是独一真神。人们经常不吝言辞赞美大自然,为何就不能赞美它后面的创造者呢。[/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