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 4:28)。
偷窃是卑污的行为。许多人反省自己的生平,说我一辈子没有偷过东西,这也许是实在的。然而从广义看,凡存不劳而获的心的,便涉及偷窃的行为。
人为所得的好处情愿付出代价,那是避开窃取最好的方法。各尽所能,按劳取酬,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当原则。一切的强取豪夺、剥削欺诈,都是从企图不劳而获的动机里出来的。劳力就是满足生活需要的正当手段。
信神的人在凡事上都不要亏欠人,所以更不能象俗语所说的“好吃懒做”;因为那是一定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荣耀神。所以我们要劳力,要操作,要亲手作正经事,这样不但能使自己的需要得以满足,也能有余分给那些失去劳作能力、或所得不足以养生的人。世上一切勤俭人的生活都能为我们证实这个千真万确的真理。同样,你我若选择走这条康庄大道,也要达到同样满意的结果。感谢神,赞美神,使我们不但可以自给,还可以随行方便。这就是神的道、神的教、神的真理。
祈祷:求主帮助我们不再存虚妄的心行事。我们既听了你的道,领了你的教,学了你的真理,就要照着去行,亲手劳力,作正经事,不但赡养自己,也可以帮助有缺欠的人。奉基督的名求,阿们!
来源:《日用的饮食》李天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