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来一一:六

  “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有一个迦南的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耶稣却一言不答。”

  你有没有被人这样不理睬过?你的反应如何呢?那妇人仍然留在祂的面前真是怪事。“门徒进前来,求祂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罢。”她真的太烦扰我们,你为什么不叫她走开呢?耶稣接着说的话,似乎也依从门徒们的主张,“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祂,说,主阿!帮助我!祂回答说,不好拿女儿的饼,丢给狗吃。”那妇人所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机会。“妇人说,主阿!不错,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假如我是只狗,那么,我也该得一点狗吃的东西。

  我相信耶稣听这个回答时,祂闪动的眼睛,必定也是她看见的。“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罢。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太一五:二一、二八)

  根据这个故事,信心二字当作怎样的定义呢?相信上帝的话么?假若她要相信祂的话,祂没有提及,“狗”之前,她便老早跑开了。你是否认为信心既是相信呢?相信耶稣所说的话?不可能。完全不适宜。信心,就她的案情而言,乃是不相信耶稣所说的话。信心乃是不按字面接受祂所说的话。

  这样你就可晓得,照耶稣的意思,信心是何定义。一句话——就是依赖。教育论一书这样说:“信心,乃是依赖上帝。”

  前言乃是:耶稣是全然可靠的。你若不相信这一点,则到现在你还是不认识祂。疑惑不能全然信赖耶稣的人,就是不认识祂的人。信心不属于寻求它的人,乃属于不直接寻求它,却只寻求认识耶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