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之六
“不可杀人。”(出20:13)
由于人违背了这简单的、只有四个字的诫命,就使人类的历史成为一部杀人的记录和血泪史,这样讲是过分或夸张么?
提到杀人的问题或是你看到,听到有关凶杀的报导时,我们都会皱眉头,心中感到不舒服,甚至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幅血淋淋的画面或景象。这些确实是世界上令人怵目惊心的现实,你翻阅报刊、打开电视、查考历史、深入社会,你就会听到、看到杀人流血,有时你还会嗅到血腥味,甚至你的手被迫去接触伤亡的受害者呢!
杀人有明杀,还有谋杀、暗杀的。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约翰一书 3:15)